高档住宅土地增值税清算可能打破楼市量跌价涨的局面
日前,来自住建部和国税总局的信息显示,春节之后,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布置,全国税务系统正准备对高档住宅重点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所谓“高档楼盘”是指那些定价或者销售、成交价格明显高出区域内平均成交价格的住宅楼盘。在本次重点清算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如下规定: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征收增值额的30%,超过50%未达100%的征收40%,对超过100%低于200%的征收50%,如果超过200%,则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60%作为土地增值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学院副院长刘桓称,由于土地增值税执行的是累进税率,往往是开发时间和周期拖得越长,房价就长得越高,这就导致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税基也就越大,开发企业需要支出的税金也就越高。一位房企财务总监表示:“现在土地增值税,基本上是采用预征的方式,口径比较松的时候,预征额为1%的下限,也就是一个项目还没有动工,先按项目预计销售收入的1%预征,然后在项目完成结案后进行清算,现在,这个预征额的下限提高到了5%。”这很有可能迫使资金来源趋于紧张的房企加快开发和销售的节奏,很有可能打破目前楼市价涨量跌的局面。
济南调控细则公然置新“国八条”于不顾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山东省济南市12日出台了房产“限购令”: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等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暂停发放贷款。即日起至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然而不久前刚刚公布的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则明确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显然,济南的新政并未执行新“国八条”明确要求的二套房首付要求。如果地方政府普遍对新“国八条”置若罔闻,或者打折执行,则调控效果仍将有悬念。
“十二五”经济发展让部分东部省份用地愈发紧张
虽然依法依规管理土地是国家始终重视并一直紧抓的问题,但国内部分东部省份违规用地的现象却从未杜绝过,而随着“十二五”的到来,经济继续发展的要求又加大了用地的需求,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发展”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据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称,去年以来该局对督察区域内的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各地普遍存在违法用地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区、县基础设施、工业项目、“农家乐”等违法用地比较突出;此外,在扩大内需的形势下,各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问题。据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高向军表示,在“十二五”乃至更长时间里,“依法依规管地”形势仍然严峻。比如,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一方面,各地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迫切需要土地支撑。但另一方面,闽、浙、沪等省市“十二五”期间的用地计划指标已十分紧张,耕地占补平衡实施也已经“勉为其难”。比如福建省已经没有可供成片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通过土地整理开发所能增加的耕地已从以前的每个项目数百亩减少到几十亩、十几亩甚至几亩,“占补不平衡已近在眼前”。
房地产信托业务逐渐走出监管冰冻期
日前,多家去年底主动停止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表示,负责公司房地产信托的部门从2月份已经开始积极筹措新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全面重启,至少3月份开始批项目。业内人士称,信托公司今年在做房地产信托时,将以大中型房企尤其是国企为主,收益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不做。去年四季度末,房地产类信托遭遇银监会的风险提示,主要信托公司集体暂停房地产信托业务。受此影响,房地产信托四季度融资规模出现了下降,但仍然数额巨大。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四季度末,2010年度累计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包括集合以及单一信托)总计2864亿元,比三季度末时的数据增加了近600亿元。而前三季度平均发行量均在700亿左右。实际上,由于房地产信托业务回报率较高,而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自调控以来又明显收窄,因此该业务呈现供需两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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