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人民日报》刊发“任理轩”的署名文章《理性看待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但笔者看了半天,并不能领会其“理性”到底是怎样一种理性。不知,文中所说的“理性”是容忍暂时的不公正?或是容忍局部的不公正?还是一直的不公正?
看待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并不是一个“理性”就能解决了的。这么多年来,民众对待社会公正已经非常理性了,但是我们看看现在社会状况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真实情况呢?去年12月公布的《人民论坛》杂志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近半数党政干部受访者自称“弱势群体”,而有这种感觉的,公司白领受访者达57.8%,知识分子受访者达55.4%;而网络调查显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则高达七成,这让我们感到很困惑。在当前社会条件下,难道人们享受社会公正变得如此奢侈了吗?
对于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尽管我们能够讲出一千条什么客观性、特殊性、复杂性的理由,但没有一条理由能够允许我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大的办不了,小的又不想做;远的够不到,近的又不愿意干。社会公正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有做好,或者说有准备做好的信心和行动。只有这样,社会公正才能由量变到质变,最后才能形成社会公正的氛围和环境。
市场经济带给人们心理上最重要的收获就在于:它彰显了公平观念。但我们提倡和建设市场经济多年,这种公平理念是严重的缺失。我想这方面人们认识的会更清楚。比如,最能够囊括当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差异就是“国进民退”现象,而这种“国进民退”是有违社会公正的原则的。目前,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开始全面地触及到社会利益的深层格局,在贫富差距加大的这种背景下,为了让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了达成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根本性机制,以减少和消除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收入分配与财产占有的不公正状况。
在一定时期内,不同社会阶层或群体之间利益会有一定差距,这是可以理解这种“理性”的。关键问题在于,政府应建立并完善能够充分体现社会公正原则的制度化体制,并把这种“光辉”真正普照大地。在当前,以贫富差距为主的利益差距的不断升级,极易使社会成员因利益格局反差明显而产生严重的相对剥夺感或社会不公平感,如果现实情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势必会导致人们的心理极度失衡,这个时候再谈理性已经为时已晚了。当前,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从单纯制定政策法规的层面上走出来,真正步入实践,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地促进和维护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的关键就是要加大监督,弘扬正气、摒弃邪气。当前,少部分领导干部的不正当行为问题已经成为发展社会公正的最大阻力。我们经常提出“上行下效”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权力过大,特别是当他拥有对其他人的发展命运起到至关重要的绝对权力时,他们只会一心想着一己私利,而实现其一己私利又是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更是在损害整个社会利益基础上。尽管我们的反腐取得了很大成就,给了这些人很大的警示,但这些人依然屡教屡犯,并有不断升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百姓渴望公正的欲望就更加强烈。虽然部分领导干部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政府,但是个别领导干部的行为却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的认同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经济良性运行、社会有序发展、人们和谐相处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民众渴望社会公平公正,这需要政府自觉不自觉地给力。只有在规范的经济社会条件下,通过制度安排和规划设计绘就社会公正的蓝图,从制度和法律的角度进行努力,限制并根除利用公共权力、自然资源和垄断地位等不正当的或非法的手段,并通过正确、全面、持续、有力的执行将社会公平的蓝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感的增强和人们生活满意度的提高。
社会公正:人民已经足够淡定,政府应该自觉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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