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部部署清查增减挂钩试点整治工作。据披露,此次清理检查,囊括了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表示,将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新京报》2月17日)
一段时间以来,山东、安徽等很多地方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名义,强力推动农村“撤村并居”,迫使一些并不具备条件的农民离开祖居的宅子,“被上楼”,这一粗暴举动,不仅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利益,扭曲了原本旨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新民居建设。现在,国土部决定开始严查,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
然而,值得事先提醒的是,既然清查工作囊括了2006年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那么,千万别搞成了对过往不当行为的事后追认。毕竟,广袤的农村大地上每一处宅院都对应着一个农民的家庭,宏观政策有责任照拂这些应该受到庇护的具体个体。如果仅仅是从政策层面要求一下,粗线条的勾勒出一幅愿景,很难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这样的担心不是多余的。首先,清查整治工作的政策愿景不免模糊,似乎有必要更加明晰具体一些。比如说,对于那些已经“撤村并居”的地方,是仅仅叫停还是要进行整改?如何进行整改?对于那些在过程之中的“撤村并居”,是恢复原状还是暂时叫停?叫停之后如何措置?对于那些在推动农民“被上楼”过程中,严重侵犯农民各项权益的现象,会不会严肃问责相关官员和基层政府?
这些疑问至少目前还缺乏明确的说法,眼下的严查,可能只有“叫停”还比较明确,“叫停”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的现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既成事实、那些已经对农民形成侵害的情形,只是强调“整改”,“严查”,但是如何“整改”、如何“严查”,并无明确规定。如此规定,民众当然会心生疑虑:很有可能,严肃的清查行动会流于对既往事实的事后追认。
其次,从国土部目前的严查时间表看,其立足于“地方自查”的严查路径也让人担心。如果清查行动只是建立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之上,国土部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则其结果很可能会打一些折扣。原因很简单,问题本来就是地方政府罔顾国家政策规定、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造成的,其主观故意十分明显,现在又要求地方自查自纠,能够受到预期的严查效果吗?地方政府和官员能够完全公正客观的自己查自己吗?
事实上,在目前城乡土地级差收益悬殊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官员原本就有着突破政策规定的强烈冲动。而这样的利益冲动一旦与官员个人的政绩追求合流,则只能以不断损害底层民众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因此,国家层面的纠偏、清查和整治,就成为格外重要的利益平衡机制。这种纠偏、清查和整治所维护的,也不仅仅是广大失去家园、被迫上楼的农民们的利益,更是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
仅仅止于叫停,则风头一过肯定会故态复萌;仅仅强调整治,则农民的权益必将无从落实。同样,没有问责,也就很难产生震慑。要之,严查农民“被上楼”,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成对基层政府不法行为的事后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