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今日报道: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落实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的实施意见,万庆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摘要如下: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万庆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还研究讨论了广州市社会保障等方面主要历史遗留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万庆良强调,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大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认识历史遗留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督查督办,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从广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广州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其中,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点评:广州新国八条的实施细则原则通过,但还不等于正式发布,估计应该就在这两天发布,可能是有些细节还要修改补充和完善。但从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的信息来看,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从化、增城要纳入限购范围;二是外地人2年内纳个税或社保累计满1年限购一套。
北京上海的细则出台后,业界普遍认为广州不会像北京对外来购房限制得那么严。按广州市以往的做法,一般都不会突破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但这一次有些例外:一是从化、增城如果按国家规定是可以不实行限购的,因为这两个县级市目前并未撤市改区,而且去年10月的限购令也未对这两个城市实行限购,但这一次却明确要纳入限购范围;二是外地人购房个税限购年限比国家的要求提高了1年。而之前业界大多认为广州出台的细则会保持在国家新政规定的范围以内而不会有所突破,现在看来这一判断和印象或许要加以修改和调整了。
为何会有这样的变化?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现在的领导班子与过去有所变化可能是原因之一;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从化、增城很快也可能成为广州的行政区;还有就是增城房地产价格飙升过快和违法用地严重等等,都有可能是导致市政府作出这样决定的原因。总之,广州的新政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温柔”了。
前几天,我也看到媒体报道从化、增城要纳入限购,但我有些不相信,以为是媒体或开发商炒作。因为,从化、增城如果不限购,对楼市是有一定好处的,可以缓解楼价过高的状况,因为从化增城房价再升也高不过市区,但可以降低整体均价水平;还可以分散市区购房需求和居住人口,为多次购房投资者提供一个“出口”。当然,有利也会有弊,这样也必然会过度推高两市的房价,同时也会加重广州居住人口分布不合理的分流和交通拥堵状况。
此外,我还特别留意到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特别提出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会议强调: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认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二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要以全局意识,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群策群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要创新工作思路。要分门别类,作出短期、中期、长期计划,解决一件销案一件,不留手尾,不形成新的历史问题,务求做到解决问题代价最小,取得的社会效用最大,各方面的影响最低,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到最大效能。四是要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要加强办理督导检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支付。我认为这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举措对于化解合银广场不久前出现的风波和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