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阳光下副市长数十套房产如何“潜伏” 刘效仁
混迹于声色犬马 放高利贷获利数千万;
养情妇大收红包 60多存折本本上百万;
赃款炒股买别墅 广珠等地拥数十套房---
以上三个“小标题”,都是广东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的“杰作”。每个题目都让人有话要说,我只说第三个。职能部门基本查明其家庭有银行存款约6500万元,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价值1300多万元。据知情人介绍,杨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不乏高档小区、别墅豪宅。为掩人耳目,却对外宣称一家人多年来住在单位的房改房中。不怪杨市长“潜伏”太深,只怪法制尚不健全。财产公开的阳光下,如此数十套房产又如何隐慝?(2011年02月20日新快报)
一些官员的贪得无厌,已到了“非人”的程度。所贪贿来的资财动辄数千万元,乃到上亿元,够他们数辈子消受的。可仍不满足,早成了“钱权”,为钱“推磨”的小鬼。之所以如此,除了个人的品质德行败坏,现行法律不健全以至缺陷倒成了养贪的好土壤。杨光亮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开始以18%的年利率放贷,很多老板做生意都要向他借贷,动辄数百万元。巨额资产从何而来?何以就未能引起有司部门的怀疑查究?数十套的房产,似乎亦非一年半载的功夫,也决非随意可隐藏的,纪检监察机构为何就未能发现?所以这些都与我国至今未能出台官员财产公开法案有直接关系。
由于屡屡曝出的贪官,动辄有多处乃至于十多处房产的丑闻,已经让公众开始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即凡贪官必有超出其收入水平的多处房产;凡有多处房产的官员大多不是好官原衡阳市副市长刘兴德,共有8处房产;原深圳南山区委书记虞德海豪宅8套;原河南荥阳市财政局长薛五辰则拥有9套住房,1300平方米 。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有十多本房产证。(2009东方网7月26日)---
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正是反腐败的利器,是“照妖镜”。当公务员的财产依法公开后,其非法所得就将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正因此,逐渐成为国际通行的惯例。早在1883年英国议会就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 2005年2月8日《中国经济时报》)。国际著名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历年公布的 “清廉指数”中,香港排名始终在前位,就与官员收入透明有关。“首席调查主任,月薪89995-97545港元;高级调查主任,月薪51160-66660港元……”廉署咖啡厅旁边贴着的宣传海报,里面有一大幅,公布了所有廉署执行处工作人员的薪酬。(2009-2-25中青报)。
虽然1988年我国就起草了一个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1994年,我国《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至今未见结果。现行财产申报停留在党规条纪位次,未能上升到法规的层级,缺陷十分明显。如缺乏可操作的细则和科学严格的程序。由于一般只向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申报,不予公开,缺乏后续审计、稽核等公正、独立、权威等制约措施,形同虚设。国外的申报制度除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还坚持全部、真实、公开的原则。美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2006年9月27日人民网,第19期人民论坛)。相比,我国的相关规定就缺乏严格的处罚机制,更无因财产申报不力而受处罚的先例。
可以肯定的说,中国如果有了健全的财产阳光法案,要隐慝十多处数十处房产,为人不知鬼不着,至少会让贪官怵头。可财产阳光法案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只会让贪官们弹冠相庆了。
http://news.sohu.com/20110220/n279426864.shtml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25/content_25543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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