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士邦安全套到底有没有欺诈?


 

打着进口品牌的“杰士邦”安全套被指是国货。25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安全套厂商“杰士邦”被控冒充洋货欺骗消费者一案。该案经媒体报道后,颇引起了一些关注,笔者根据报道的资料,发表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的案情事实和理由

原告张先生称,“杰士邦”声称为英国品牌,但却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注册的。他认为这种做法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返还购货款共46元,并支付律师费等9315元。

张在诉状中称,2010年8月27日,他在广州市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天河又一城分店购买了由屈臣氏中国地区总经销的“杰士邦”极限超薄安全套一盒。其外包装上注明:由JISSBON(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授权,生产商为:SURETEX LIMITED(泰国)。

张说,他是因为看到杰士邦为英国产品才购买的。但后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网站发现,“杰士邦”、“JISSBON”压根儿不是什么英国品牌,而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申请注册的中国商标。

张先生认为,既然是中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时包装上应该标注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授权某某生产才正确。但该公司是采用“创新”的欺诈手法忽悠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杰士邦”、“JISSBON”是英国品牌。

2、被告杰士邦的答辩意见

武汉杰士邦公司回应称,杰士邦商标在全球多个国家均有注册。涉案产品商标以JISSBON(UK)为注册人,已在英国完成正式注册。原告以相关商标在中国注册为由,断言杰士邦产品为中国品牌而非英国品牌,是常识性错误。

同时,武汉杰士邦公司称,杰士邦公司从未对外宣称旗下产品为英国品牌,原告的说法不能成立。

二、笔者的法律观点

尽管杰士邦公司称,其从未对外宣称旗下产品为英国品牌,但是“杰士邦”产品外包装上的“JISSBON(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授权”,尤其是括号内的UK是足以引发消费者误解的。因为稍懂英文的人都知道UK就是英国的简称。所以,杰士邦的该项抗辩,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鉴于本案的涉及的问题是商标的授权使用问题,因此,争议的关键是杰士邦商标的持有人究竟是谁?到底是“JISSBON(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还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杰士邦的说法是,杰士邦商标实际有两个持有人: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的是持有人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而在英国申请注册的是JISSBON(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

因此,按照杰士邦的逻辑,既然JISSBON(UK)也是杰士邦商标的持有人,因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杰士邦产品,在包装上注明JISSBON(UK)授权,当然是没问题的。

不过,笔者要说明的是,杰士邦的上述逻辑是错误的。因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是具有国界性的,也就是说在一国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必须实在该国商标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商标。也就是说在英国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在中国进行注册登记,是不能在中国大陆使用的。据此,既然以JISSBON(UK)为注册人的杰士邦商标是在英国注册,因此,也只能在英国使用。而在中国大陆使用杰士邦商标就只能表明授权人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否则就是欺诈了,而且也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结论,杰士邦在商标问题上确实欺诈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