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还是调整收入分配的一个环节


                  房产税还是调整收入分配的一个环节
                              文/马跃成


            2011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

     当前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官僚腐败比较多,干群关系有点紧的原因,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与我们坚持的民主、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的理想有渐行渐远的感觉。这些年我们国家在经济、生活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社会方面却出现了上访成群结队,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现象。
    很多人感到以前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是感到人人平等,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发展的路径与公平和正义的目标有点远了。垄断行业的高管和高薪、一部分人带着原罪创业发财、房价飞涨让部分投资者积累起巨额财富、拆迁导致的部分市民和农民一夜间暴富。都让人对劳动最光荣的口号产生疑虑。
     一些学者倡导通过房价上涨的方式,让人们增加财产性收入。这也就产生了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家家都是百万富翁,但是没有多少人感到自己真正富有的情况。而与此同时,确实让炒房者的财富急剧膨胀,而更多的老百姓被高房价抛出了楼市之外,靠劳动收入买房已经不太可能。
     不过,这些年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进步还是有目共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本上已经覆盖全社会。虽然全国的发展还不太平衡,但是全民都有个基本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前几年,吴敬琏就说,我们正在过大关。现在大家都认识到,我们的改革已经计入到深水区,到了啃咬硬骨头的时候。而下一步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这当然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包括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也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
     对国民之间的改革分配的目标就是要逐步缩小两极分化的趋势,较大幅度地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抑制高收入者的增长趋势。要实现这个目标肯定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了,那么最好的手段就是采用税收的方式了。
     利用税收调整个人收入的途径以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今后将增加财产税,这就是所谓的物业税或者是房产税,以后还会有遗产税这个重磅武器。个人所得税要提高起征点,降低底层纳税比率,累计提高高收入者的纳税比例。
     只有社会公平才会有社会的和谐。借鉴日本80年代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跃跃欲试。对楼市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好消息,房价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房价与收入有个合适的比例关系。这样的楼市才是健康的,也才能是可持续的。
    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同比增长23%,同比增速加快13.2个百分点。主要是进口环节税收和汽车相关税收快速增长。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增幅分别为35.7%、35.7%和36.6%。汽车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增幅分别为55.8%和54%。上述税种的税收增收额,占全年总额比重超过三成。
     其中,在企业所得税中,除电信业、金融保险业等个别行业外,绝大多数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增收。全年工业企业缴纳所得税5168.85亿元,同比增长40.4%。其中成品油、交通运输设备企业所得税增速列前,同比分别增长119.5%和66.3%。其他行业中,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50%。房地产增长较快,但是总额能有多少?这与其几万亿的产值何支柱地位有多大差距?
     去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2.5%,同比增速加快16.4个百分点。 除储蓄利息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76.9%以外,其他项目都保持了快速增长。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26.8%,财产转让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52.2%。
     从去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举措,到去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列为议题,再到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收入分配改革无疑是去年最引人注目的公共话题之一。
     按照传统的理解,只有先大力发展经济,将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大,才有条件和可能把“蛋糕”分好,以尽量满足社会成员对财富的需求。但是,如果没有“分好”的机制,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得越大,对“蛋糕”进行科学分配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因“分蛋糕”引发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和危险也会越来越大,为协调矛盾、缓解冲突而支付的各种成本也会越来越大。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就预见到了两极分化的严重性。1992年他在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之后,又不无忧虑地指出:“解决这个(富裕起来怎样分配)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