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探索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战略之路,进一步推进省政府确定的十大产业之一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11月14日-1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同志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大连、天津、秦皇岛、成都、德阳、上海市等地进行考察调研,我代表科顾委参加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一重集团大连棉花岛核电出海口基地、天津重工有限公司,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电机厂、汽轮机厂,上海电气集团核电、船用曲轴、风电公司等企业的生产现场,详细了解核电、风电等新能源装备的研发、制造、组装、调试、发运的全过程,听取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新能源装备产业项目的发展规划,了解了当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中国一重股份公司总裁马克、哈电集团总裁邹磊、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上海电气集团总裁黄迪南等陪同考察,并就核电、风电发展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调研结束后,家毫常务副省长又带队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司长陈斌、副司长李宁宁、国家能源局装备与科技司司长李冶等就我省重大装备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他们表示要在新能源装备的产业布局、项目资金、政策倾斜等方面,特别是在核电基地和燃气轮机基地项目建设上给予我省大力支持,促进一重集团、哈电集团等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
调研组认为,未来五年是我省核电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发展核电、风电装备制造产业起步虽晚,但有基础、有能力、有机遇、有希望,必须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积极促进火电、水电为主的能源装备制造业向核、气、风、水、火“五电”并举方向转变。
一、我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基础和优势
我省核电、燃气轮机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础比较雄厚,是国家重要的核电、燃气轮机装备制造三大基地之一,拥有哈电集团、一重集团等国内领先的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早在六十年代初,就开始了核工业产品的研制工作,曾为巴基斯坦恰希玛30万千瓦核电站提供了核主泵机组、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等核岛主设备及锻件,为国内秦山、岭澳等核电站提供了常规岛汽轮发电机组及大量辅机设备。哈电气集团现已经具备AP1000和二代加改进型百万千瓦级核电主设备制造能力,在常规岛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成套制造能力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一重集团在核岛压力容器、核岛锻件、常规岛锻件方面的业绩和制造能力居全国第一位,市场占有率80%。在核电站用钢冶炼、大锻件制造及焊接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初步具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随着一重集团富拉尔基国际一流铸锻钢生产基地、大连核电石化制造基地、天津一重重装基地、哈尔滨三大动力生产基地、哈电集团秦皇岛重装基地、开发区泵阀基地等六大制造基地新建和改造完成,我省以核电、风电以及超临界水电、火电等为主的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基本完成,以哈尔滨、大连、天津、北京为主的研发中心和人才集聚已初具规模,以大连、天津和秦皇岛为主的出海口也已形成。
目前,我国以浙江三门、山东海阳的四台AP1000核电机组为依托,指定哈电集团、上海电气为引进消化吸收主体,开展第三代核电国产化工作。这为我省核电装备制造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哈电集团已在14台AP1000常规岛机组招标中,中标10台,占国内市场72%;在22台AP1000蒸汽发生器招标中,中标8台,占市场份额的36% 。目前哈电集团、一重集团累计签订核电设备合同分别是188亿元和84亿元。“十二五”末,我省核岛主设备制造能力将由现有年产2套提高到4套,常规岛及辅机产品供货能力达到6套,大型核电铸锻件供货能力达到10套。
燃气轮机产业是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皇冠上的明珠”,也是我国要优先发展的产业。我省发展燃气轮机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哈尔滨汽轮机厂、东安集团、703所、哈工大、哈工程等国内一流的燃机产品生产、研制和基础研究单位,涵盖了从微型燃机、中小型燃机到重型燃机完整的产品系列。哈尔滨汽轮机厂与美国GE合作,完成了除热通道部件以外的F级(25万千瓦级)重型燃气轮机国产化工作,正开展F级中低热值燃气轮机关键技术和整机研制工作,其中9FA重型燃机中标28台,占国内市场50%。东安集团是我国唯一的微型燃气轮机生产基地,先后改型研制了十多种型号的工业燃气轮机和应急备用电源。703所是我国唯一的舰船和工业用燃气轮机专业研究所,建成了国内最大、水平最高的舰船和工业用燃气、蒸汽动力研发实验基地。特别是国家确定703所牵头、联合哈尔滨汽轮机厂、中石油开展30MW燃压驱动机组国产化攻关和产业化制造,将有力地推进我省燃气轮机产业跨越式发展。
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09年累计风电装机达到2268万千瓦, 成为与美国、欧洲并列的世界三大风电市场之一。大连华锐、新疆金风科技和中国东方电气三家企业已跻身行业世界前十名。我省是国内风能资源最丰富的5个省份之一。全省仅风功率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且风速在6.4米/秒以上的风能资源丰富区就达到8.3万平方公里,资源潜力约5500万千瓦。而我省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具备了一定的研发和制造能力,正在形成以大庆瑞好集团、哈飞工业公司、哈电集团等3户整机制造企业和佳木斯电机厂、哈轴集团、九洲电气、航天风华等10余户配套企业的风电设备产业链。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上海电气拟在我省投资建设牡丹江风电产业园、北安庆华新能源产业园,进入风电装备制造领域。
二、差距与不足
近年来,我省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较快,但横向比较步伐滞后,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军地位正逐渐丧失,同上海、四川跨越式发展相比,差距呈扩大趋势。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理念的差距。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明显高于我省企业,在发展风电装备产业上不拘泥于自主研发,而是以抢占市场份额为目标,主动嫁接国外先进风电设计和制造技术,实现风电制造产业高速增长。预计今年年底,东方电气能够与金风科技并驾齐驱,上海电气进入风电第二梯队前列。而我省个别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前瞻性不够,产品结构调整缓慢,企业陷入被动调整的尴尬局面。
二是核电、风电装备成套能力的差距。核电装备成套能力强是核电设备总承包的先决条件。上海电气已具有批量生产百万千瓦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和常规岛主设备的能力,所属上海重工逐步形成配套提供大型铸锻件能力。上海电气核电制造任务已不同程度参与了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所有项目。东方电气在二代改进型反应堆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通过与法玛通、中广核紧密合作,已能提供除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以外的全部核岛、常规岛主设备,在大型铸锻件方面由二重就近提供部分配套。而我省虽然哈电集团在蒸发器、常规岛主设备与一重集团大型铸锻件、压力容器方面有各自优势,但未形成成套供货能力和牢固的核电联合体。风电还没有形成整机制造和集成能力,已远远落后于东方电气和上海电气。
三是核岛主设备业绩的差距。上海电气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等核反应堆主设备的市场占有率100%。核岛主设备占有率50%,常规岛30%。东方电气通过参与岭澳核电站一、二期建设实现由分包商向设备总承包商的转变。而我省AP1000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电机、常规岛汽轮发电机组等主设备首台套制造正处于攻坚阶段,除一重集团的压力容器外,在二代改进型其他主设备未有业绩。
四是资本运作能力的差距。东方电气通过要约换股实现A股整体上市,三次增发共募集126亿元,用于企业搬迁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实现了企业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双赢,企业整体实力跃上新台阶。上海电气通过H股、A股上市融资45亿元,引进高端技术和设备,实现核岛常规岛主设备、船用曲轴、风电装备等产品的集成总装能力,一举成为国内最大的重装基地。而我省哈电集团至今未回归A股市场,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强度和赶超速度。这种状况如不改变,我省企业与东方电气和上海电气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五是发展环境的差距。东方电气在汶川大地震后,投资50亿元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汽轮机生产基地--德阳重型装备产业基地。上海电气2005年7月份以来,投资70亿元建成了临港重装备产业基地,它们都是依托专业化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形成了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有效集聚,为企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而我省缺少重型装备产业基地,相对分散,缺乏集聚效应,自身优势不能完全发挥。
三、下步推进措施
目前我省核电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推进过程中,既要注重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重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协调引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一)关于产业发展定位问题。核电、燃汽轮机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是我省工业的标志性产业,也是装备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主攻方向,要保持我省4套核岛、常规岛生产能力。确保一重集团在核电铸锻件上全国第一,巩固现有主导地位。
(二)关于人才问题。努力创造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积极支持一重集团在省内中心城市建立研发中心,改善高层次人才科研和生活条件。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实现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真正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加快落实国家人才“千人计划”,发挥领军人才和团队作用。
(三)关于生产要素保障问题。积极协调铁路、公路等部门满足企业运输需要,提高江海联运能力,帮助企业解决大件运输中遇到的困难。改善进出厂区道路,加强电力、天然气等燃料供应。积极解决分离企业办社会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关于配套产业发展问题。围绕哈电集团、一重集团的配套需求,谋划配套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坚持风电产业“以市场换产业”的发展思路,把风电资源审批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核电、风电、燃气轮机等新能源装备制造配套企业享受我省出台的“厂中厂”政策。
(五)关于财税扶持政策问题。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用活,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在省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资金的基础上,给予贷款贴息等支持。研究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跟踪落实国产首台(套)政策等,做好向国家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六)关于金融服务问题。着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哈电集团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尽快回归A股市场。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外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七)关于组织推进问题。推进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充分利用已有专项规划和研究成果,围绕产业规划和产业发展,明确工作思路和对策。尽快明确3年、5年产业发展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全力组织推进。
(八)关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问题。哈电集团和一重集团要整合充实研发力量,加强核电和燃气轮机国产化任务攻关,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首台套研制任务。企业内部要加大研发、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提高新产品研制能力和设备成套能力。要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决策和执行能力。哈电集团和一重集团在核电制造领域要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力争形成产品生产有效分工、市场开拓密切配合的核电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