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于房子的定价权与陈思进商榷


文/浣江夜话
  
  今天早上拜读了留美大学者陈思进的大作《其实房子的定价权就在你的手中》(请看: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f1fe090100o1v0.html),读完之后觉得其观点实在是很片面。这篇文章把古董古玩的交易规则当做房子的交易规则了,把房价高企的原因和责任归咎到买方身上了。

     
  之所以说其观点片面,是因为他把两种商品的性质和功用混为一谈了,把缺乏可比性的两类不同事物生拉硬扯在一块,于是,就难以用客观的标准作出评判。房子是什么?是一般的商品,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衣食住行乃百姓缺一不可的条件。古董古玩是什么?是特殊商品,是奢侈品,是富甲一方的富翁们的玩物。作为平头百姓的手里可以没有古董古玩,但却不能没有可供居住的房子。按照陈思进文章的思路,如果房子可以作为特殊商品存在而采取竞价原则获取的话,那么粮食也就可以作为特殊商品,放开市场,自由竞价了?可以试想,粮食供应市场要是象房子供应市场一样投机炒作、混乱不堪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离饿殍遍野、易子而食还会有多远呢。我不想危言耸听,“逗你玩”,“蒜你狠”应该是很有说服力的事例了吧。陈思进的文章还说到:“在房子涨到一定价位后不再进场,不再接手,那么如今的房价是绝对不会涨到天价的”。“中国房价的定价权其实就在你——最后的买家手中”!我们知道,很多小区呀广场呀等房子是在拆迁旧房子后才盖起来的,那么试问,既然买家买房子要采用自由竞价的原则,那么拆迁户能不能也按自由竞价的原则把原居住的房子卖给开发商呢?在中国显然是不行的,野蛮的强行拆迁事件已经出现不少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不就是靠这一拆一建而捞个盆满钵满的吗?每平方米的建安成本是多少,早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房价高就高在土地上了。唉,本属于人民的土地反过来却成为了人民的精神上的桎梏和经济上的枷锁。

 

 说到底,中国房价的定价权在政府的手里,政府有N多的调控办法,只是想不想出手而已罢了。如果政府能象管理粮食市场一样去管理房子市场,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会乱象丛生、怨声载道吗?最后引用一下陈思进文章的序言----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当初没买房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买不起房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奋斗!”——房奴是怎样炼成的。

 

(我的简短回复。


  1。欢迎讨论!


  2。请再仔细读一下原文,我是指房价脱离合理价位之后才和古董有可比性。任何商品,一旦脱离合理价位,有了泡沫之后,便成了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其价格就是最后那个“傻瓜”(最后的买家)所出的价格;


  3。关于房子的属性,对,没错,房子和衣食一样,都是生活必需品!但就像不一定要自己买车子才能有车坐一样,并非只有买下房子才能有房子住。欧美绝大多数国家的租买比在50%左右,象德国,更高达57%以上。


  请再思考。我在其他多篇文章中有更详细深入的讨论。

 

    下面是一个台湾网友Cecil的点评,供参考:
  
  我个人认为,两岸三地,大陆台湾香港,要是房市泡沫破灭,影响会比美国更大,至于会不会像日本那样二十年爬不起来,还需要观察!

    
毕竟台湾香港老百姓曾因房价狂跌痛苦过,一般大陆老百姓没有,相信树一直涨到天上的很多!而大陆物价这一年来基本上是失控的,特别是吃的东西,我们广东公司旁一家卖牛肉粉的,从五年前一碗五元,我半年前去吃一碗十元,过年前竟然涨到十二元!一般大陆同事薪水仍不太涨,光吃就心痛了,加上房贷人人外表光鲜,实情是苦不可言!

    
我在台湾,老实说我不敢贷款买我年收入十五倍以上房子,大陆同事个个年入不到五万,个个买超过百万房贷的房子,头款二三十万早就是全家人的全部家当,我,相信迟早要付出代价,一平米两万元也是比中档好一点地段而已,跟台北二,三环地段差不多! 

    
今年大陆肯定会升息,而且幅度不小,一年定存从目前2.75%,会向cpi5%-6%(我感觉不止)靠近的,到时房贷会占家庭支出快一半,想想真可怕!房价涨上天,是不好,但东西物价涨上天,影响安定。打通膨才是要务!

    过去几年住在大陆,至少不会被外表上几个大款花大钱,就不知大部分百姓生活真实情况,我们都知是个房市泡沫早晚要破,但破以后的代价,似乎大家都太低估了,有人说房价跌才能释出消费力,提振内需,我的看法刚好相反,一但老百姓变成负资产,会更不敢花钱,升息到一定程度,就会见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