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春节,是对劳资关系最严峻的考验。
今年的春节,有四层考验中国的劳资关系。
第一、是否继续留人?
在广州亚运会前,地铁三号线工程师在网上发帖,揭露地铁验收报告作假。因为“凭良心说实话”,他被有关媒体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和“2010中国魅力人物”。
他在褒贬两个极端的舆论声中不得安宁,有人夸他“够胆量”,也有人说他“蓄意报复”或“当炮灰”。就在12月底,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聘劳动关系。
第二、变相欺诈员工
中国一企业发出春节放假通知,规定职员若在春节假期前后请假要扣三倍工资。这份通知立即被网民称作“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春节放假前五天(元月26日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五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每天按三倍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继续压低工资、利润最大化
家乐福上海20家门店6000多名一线职工的收入长期徘徊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线。从1998年至今,家乐福上海职工的实际月收入增长不到50元,而这期间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3.45倍,上海人均GDP至少翻了3.09倍。
在“强资弱劳”的格局下,我国沿海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是用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定薪,扣除物价影响,这一“地板工资”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与10年前相差无几。全国总工会对外公布调查数据显示,23.4%的职工5年间未增加工资。
第四、年终结算不差价,看你是否走人?
春节前新浪微博“晒红包”的活动显示,有70.2%的职场人表示单位设置了年终奖,但七成人抱怨年终奖发放不公平。有21.7%的人表示等拿到年终奖就跳槽,另有26.1%的人称年终奖太少,打算解除劳动关系。年终奖的发放公平是影响员工离职的重要因素。
由此我们可以确认,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的劳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是劳动者的主体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权仍旧在于企业;二是博弈过程中,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双方没有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实现劳动关系的合作;三是尚未形成一个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也就是说工会没有发挥好作用,各自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未知对方采取何种战略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及相应的举措,这也是现实劳资关系冲突频频发生并诉诸于各种纷争手段的主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在劳动关系博弈过程中,制度、机制、主体起重要作用,缺一不可:比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本意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合作,增加劳动关系博弈中的合作成分,但实施后所引发各地劳动关系冲突的增加。一些地方政府在GDP政绩观的指导下,实际上把《劳动合同法》视为不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法规,因此能规避就尽可能规避,不能规避的想办法规避。
这就要求社会重新树立社会公民权的理念,企业必须承担起应该应有的社会责任。劳动者参与企业劳动成果的分配是必然趋势,让员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是企业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其实,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一个双赢的选择。如果企业漠视这种双赢,至今深陷“用工荒”和“招工难”,企业缺乏人力资本的动力,影响企业长远利益。
从国外劳动关系发展的轨迹看,美国引导劳动关系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在市场经济初期,政府对处理劳动关系的程序做出规范,在市场经济成熟阶段,劳动关系“允许更大的灵活性,并且为创新提供了充足的机会”;而在一些欧洲国家,集体谈判是在多层次上进行的,如国家层次、产业层次、地区层次或组织层次。从谈判的范围看,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工作场所的大部分条件,确定工资、提供福利,确定工时,分派工作,处理意见和纠纷等。
事实上,劳资关系是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一切社会纷争的安全阀。目前我国80后、90后外来劳动力正在逐渐成为企业的员工主体,除了工资收入外,他们更注重自己的权利诉求,企业也应该很好地关注。同时政府也要加快解决外来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让他们能够成为国家的主人、自己的主人,体面劳动,体面生活。
鉴于上述情况,新年应当构建新型劳动关系:一是树立正确的指导观,良好的劳动关系关系到企业信誉,并不是限制企业发展,将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二是劳动者工资增长率应应该与劳动生产率相一致;三是健全工会集体协商制度,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表面的还是实质的工会,有的总比没有的好;四是政府加强社会监督是应有之义,当务之急是增加劳动监察的编制和经费。
新年应当构建新型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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