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借调控房价之势优化经济结构


  2011年3月14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答中外记者问。此间,温家宝总理回应道:“至于房价,我们也是三管齐下。第一,还是要控制货币的流动性。我想补充一点,对于物价这一点也是重要的,也就是说消除房价物价上涨的货币基础。第二,运用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手段来调节市场的需求;第三,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无论是物价和房价,地方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也就是说‘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房价也由地方来负主要责任。”

  由此可见,此番国家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的举措是空前的,并且十分明确地指出“房价也由地方来负主要责任。”

  温家宝总理的答记者问,既是国务院的施政方略,又是对中国民众和世界做出了承诺。

  在此前提下,作为地方政府的有关负责人,惟有积极地落实国务院的有关政令,方可免责,方可赢得民众的更大支持,方可赢得世界的尊重;因为国务院关注着,因为中国民众关注着,因为世界也在关注着。

  诚然,不少地方政府已经被“土地财政”黏住了,一时难以摆脱其束缚。

  但地方政府及有关负责人,首先必须非常清楚地明白一点,这就是“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之方略,已被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上升为国家意志了。另外,3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假如不能及时地调整工作思路,抱有“打折扣”、“弱化”国家意志的侥幸心理,习惯性解决包括住房等在内的民生问题,而结果引起更多民众的强烈不满,那么其政治前途可能也会因此告终,因为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即地方相关负责人只能依照国家的有关法令坚决服从,不做“逆流而上”之事,否则会被有关部门追责,进而为民众所抛弃,甚至成为孤家寡人、遗臭万年。

  其次,调控房价是解决民生和经济规律的要求。

  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畸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国民生问题的形成,而“恶化”了中国民生问题;并严重地影响到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健康状况;且已成为优化中国经济结构的主要障碍之一,这是残酷的现实,这是经济规律决定的。换句话讲,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任何力量都应该正视之,而依照解决民生,以及经济规律的要求解决之。即地方政府应该调控房价、导引房地产也健康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

  总而言之,调控房价和导引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地顺应之,而借此势主动地优化经济结构,以“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