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遇海盗先遭商劫?
昨日,厦门一家石材企业的曾姓老板收到货代公司开具的收费清单后惊讶发现,在这个月的明细上多了一项费用:紧急风险附加费42美元。(12日海峡导报)
运输成本增加,运费上涨压力加大,这本身不难理解,可船运公司不是通过常规渠道,通过听证等程序正大光明地提高运费,而巧立名目,针对“海盗险”专门设计、征收所谓的“紧急风险附加费”,把“海盗险”的费用转嫁给货代公司和客户,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打劫嘛!
而事实上,船运公司的变相涨价行为并非个例,去年就曾相继征收“码头操作费”和“集装箱不平衡使用费”,而且动辄就是数百元,业主更担心随着油价的上涨,还会增加新的收费项目,这显然是一种不诚信、有违商德的行为,没遇海盗,倒显碰是商劫了。
据有关方面分析,船运公司之所以变着法儿新增收费项目,而且一涨再涨,是因为同业竞争激烈,不敢直接涨运费。然而,名义的运费虽没涨,但客户负担却明显增加了,如此失信、失德甚至近乎于打劫的行为,终究不还是要将客户往外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