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房贷维权风波在全国继续纵深演化。
2011年2月28日下午,多名“等贷族”客户到广东银监局信访,投诉广东多家银行“反价”,不按约定利率优惠放贷。
3月1日,广东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已要求相关银行分类处理客户纠纷,有书面合同约定利率的应按合同执行。下一步将重点净化市场,督促辖区各商业银行规范房贷业务流程,违者严肃处理。
同日,山东青岛数十名客户到青岛银监局反映情况,获得较满意答复。此批客户大多在当地农行申请了贷款,农行承诺,1月21日前办完抵押登记的客户,可在3月1日-15日获得放款,按原定8.5折优惠利率执行。此前,客户房贷利率被“上涨”至基准利率。
作为风波发源地的深圳,深圳银监局3月1日介绍处理进展称,在2月22日以后的短短2天时间内,各相关银行已主动与500多名涉及房贷纠纷的客户进行一一的沟通解释,对符合要求的部分贷款客户也作出了放款安排。
我们知道,在中国买房,一次性付款的一般在20%以下,通过贷款购房的客户大概在80%以上。
此前发布的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购房贷款余额6.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近30%,占了去年全国GDP40万亿元的15.5%。
可想而知,购房贷款的数额是巨大的。
先前,银监会向下辖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会要求对个人购房贷款则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政策,着力抑制投资投机等非理性的购房需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当地银监局要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防止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也在担心犹如恶魔般的美国似的“次级房贷”危机。
二套房首付提高了。
首套房利率优惠取消了。
办理按揭贷款要排队了。
银行贷款的额度受限制了。
还有,我刚听到一个地级市江苏连云港的消息,由于银根“吃紧”,办理房贷银行要收费,从1.5%—5%不等,一般取值2.5%。该市区某楼盘销售经理直言:“现在银行太狠了!只认钱不认人,现在我们要想办理按揭贷款,银行方面还要收费。对于银行凭空多出来的收费要求,让我们信贷人员都抱怨,因为这突然多出来的费用不是小数目。对我们开发商的费用收取,银行是按照贷款额的2.5%标准进行收取的。”
据该经理介绍,按照贷款额的2.5%标准收取的银行是市工行。而且,现在市区各银行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一时一变。
而位于该市另一板块的某楼盘销售人员也无奈地表示,现在与他们楼盘有合作关系的中行也按照贷款额5%的标准收取费用了。
我们计算一下,如果市民贷款40万,按照贷款额的2.5%标准收取,开发商要支付给银行所谓的授信管理费或信息咨询费是1万元;按照贷款额的5%标准收取,开发商要支付给银行所谓的授信管理费或信息咨询费是2万元。
那么,按照1套房子100平方米概算,开发商倘若不涨价,要就直接少得利润100-200元/平方米,相当于开发商没赚钱就打了99或98折的白条。
当然,更让开发商着急的是,房贷一旦放慢了,开发商的资金链会很脆弱,有的还会断裂,直至是企业破产,因为开发贷也不好做了。
我最后想说的是,房贷严了,买家气了,房企急了,这不是轻松明快的一般意义上的排比句,而是中国楼市压得人喘不过起来的“三座大山”似的排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