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转型势在必行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反映,是思想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政治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的、决定性的环节。突出“服务”二字在政府职能中的核心地位,把为市场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公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企业满意、社会满意、民众满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标准。

  在昨天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第五单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结构调整”问答环节中,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政府在鼓励创新上应发挥重要作用,创造环境或许比价格补贴更有效。苗圩指出,鼓励创新是多种方式,我觉得比价格更有效的可能还是要创造一个环境,什么环境呢?就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这么一个环境。比如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么一个环境,这个可能比采用价格补贴更加有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这些年来,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在这方面虽然也喊了不少空口号,但实践效果并不怎么好。在产业发展中,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手还是伸得很长,总想在企业面前显露显露“威风”,而政府该做的却始终是驻足不前。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政府的着眼点和注意力应放在为市场竞争、企业发展、个人创造财富提供良好的制度服务、政策服务、保障服务、环境服务,真正使政府成为营造环境的主体,才能切实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苗圩同时又指出,讲到政府的作用,当然有这个价格补贴这方面的作用,我前面也讲了,这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我们采取的一种补贴的办法。当然,我们也很注意,这种补贴是不要违反WTO规则的。总体上讲,我们的补贴没有划分所有制的界限,只要是在中国的企业,只要是达到要求的产品,我们都给一段时间一定的补贴。

  补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一部分经济活动者因为收益状况恶化,而非主观原因所致时给予的一种收益补助,是政府财政向微观经济主体无偿转移收入的经济范畴。它是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财政体制或价格体制的重要内容。补贴作为国家有效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具有世界普遍性。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补贴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或价格政策,不仅广泛存在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且也大量地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补贴是拿纳税人的钱在补贴,政府在这方面要有一定的制度规范。企业有困难,政府理应帮助,这当然是好事。不过好事要做好,切不可好心办坏事。这种帮助不能直接发钱给补贴,因为这么做有违我国“入世”承诺,也容易授人以柄。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也就是说要按规则办事。企业有困难帮助企业不是靠补贴就能奏效的,关键还在于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也就是为企业清除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表面上看,这些措施似乎不如给钱来得爽快,但事实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30年来我们走的是一条典型的传统发展道路,尤其是集粗放型增长与外源型主导为一体的产业结构,带来了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难以为继的突出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核心任务。“今天不主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明天就会被产业结构所调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未褪去,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又起波澜,如果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我们抵御内部、外部风险的能力就会相当薄弱。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信心,矢志不移地抓转型升级,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再创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