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中央有了时间表,地方呢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新华网3月23日)

      “三公”一般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属于党政部门的行政运行成本。这些年来,“三公”经费增长迅速且缺乏必要的透明,往往容易引发社会公众的质疑。今年全国两会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全国人大预算委主任高强已经表示,将在今年6月报告的2010年中央财政决算中公开“三公支出”。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重提这个“时间表”,可谓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不过,仅仅中央部门列出公开“三公”的时间表还远远不够,地方党政部门不应置若罔闻,似乎也该积极行动起来,响应中央部门的这一做法,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如果一时确有困难,也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让民众有所期待。

      一直以来,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三公”消费,只是,这种关注往往更多的带有个人体验的性质,甚至不乏情绪化的成分。民众总是通过身边接触到、感受到的信息来评判政府的公务支出。很多情况下,一些未经证实的研究数据、甚至口耳相传的风言风语,都可能成为民众表达观点的依据。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正是因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均未公开披露过“三公”支出的准确数据。现在社会上广泛引用的全国“三公消费”每年高达9000亿元的说法,还是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做客央视时透露的。

      这部分支出为什么难于公开?一方面,可能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性因素,就像此前有人表示的那样,现行的统计标准没有单独列出“三公”经费的项目,这些支出都归拢在“一般性支出”或者“其他支出”里边,不明晰。另一方面,这部分支出因为涉及到各级政府自身的运转成本,政府本身缺乏公开披露的动力。而且,吊诡的是,社会舆论呼吁公开的声音越强烈,批评的锋芒越尖锐,则担心公开以后影响公共财政声誉的考量就越严重,以致于一推再推,愈加难产。

      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行政运作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是应该公开的,这种公开不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符合各级党政机关的利益。此前,四川巴中市白庙乡“全裸”晾晒账本的事例,证明了政府的信息公开并非是洪水猛兽。尽管“全裸”之后的白庙乡在其后的实践中遭遇了许多不解甚至困境,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种不解和困境错不在白庙乡的“全裸”而在于上上下下的不透明。

      在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时代潮流的今天,“三公”经费不应该一直沉睡,更不应该成为各级政府的忌讳。中央部门已有了时间表,地方政府部门没有理由继续无视民间要求公开的声音,也没有理由听任关于这方面的猜测和口水满天飞。各级政府部门对公款的使用是否合理、合法,首先要经得起公开“晾晒”,经得起社会的监督。

      当然,“三公”公开的前提和目的,都是为了遏制其不受控制的扩张态势。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各级政府应当有这个决心和勇气,让政府财政真正成为为民众谋福祉的公共财政,而不是官员大手大脚胡吃海花的钱袋子。

      也因此,仅仅有了时间表是不够的。如何管住“三公”支出,不使公款消费泛滥,还需要刚性的制度约束。比如,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严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