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内部控制 责任主体 企业内控 上市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章节有这样一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可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明确的要求,同时兼顾了两方面的利益,外部财务报告使用者(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和企业自身。
那么企业内部控制在企业实际操作中,是哪个部门在行使内控职责呢?企业内部控制是谁的事情呢?我们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你们审计部要保证内控的有效执行,你们要负主要责任”,可是我们想一想,内控职责的行使部门是不是主要责任部门?出了事是不是该由它负主要责任?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谁的事情谁负责,谁也不想负责其他人的事情。那么内控是谁的事情呢?其实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个问题是内控的责任主体是谁?另一个问题是内控职责的落实(执行)部门是谁?只有把这两个问题想清楚了,我们才能更准确的理解内部控制。
下次我们就这个问题作深入的探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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