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看新闻,才知道一周多没怎么看新闻,居然出了药家鑫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案件,还有央视对此事的讨论遭受攻击,还有药家鑫师妹声援,进而引起网上一片讨伐,云云,满世界全是药家鑫。真是洞方几日,世间几十年。
我对此事了解不透,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不管什么原因,药家鑫故意杀人,必须要付出应有的代价。至于是不是研究生,那都是另外一回事。研究生也好,博士生也好,尽管学历高,但前提都是人,都要遵守法律。N年前,华山救人的张华,去年湖北的学生冰下救人,我们感动的是人救人,生命挽救生命,而不是大学生或者研究生救人。人在贡献肯定有大小,但在生命价值上,所有人都是平等一致的。
因此,不能因为药家鑫犯了故意杀人罪,就去兴师动众地找其父亲的转过。且不说这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陈腐落后思想,仅就个体生命而言,难道药家鑫的父亲因为儿子是杀人犯,就必须在人格上低人一等吗?
至于药家鑫,目前既然无法证明药家鑫有特殊病患,那他就是个正常人,就必须为自己的错误承担法律责任。正常人犯罪,按正常法律处理,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在法律面前,没有农民工与研究生的区别,大家都是生命。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看到腾迅做的“药家鑫父亲难辞其咎”专题,我的心里格登一下子,天呐,怎么可以这样!难道儿子有罪,一定要拉着父亲陪绑,这是什么思想?药家鑫已经21岁了,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了。进一步说,出了这样的事情,药家鑫的父亲可能是最伤心、最受良心谴责的人,这样的时候,这样去报道,真是把人往死里逼。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定要追究药家鑫父亲的责任,也是一种不讲法律,不够公正的做法。
我的看法是,药家鑫的问题,是药家鑫自己的问题。除非能证明,药家鑫的父亲真的教唆了,否则,不要去无端指责,不要用那么强大的心理学去谴责一位父亲。这样做既不人道,更失厚道。
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是宽严有度,宽严相济,而不是动辄株连。
请尊重药家鑫父亲的人格,也请放药家鑫的父亲一马!至少,不要在道德层面对他进行太多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