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媒体监督,长寿区民政局改正错误,14日脱离联办关系,将查处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转变


感谢媒体监督
长寿区民政局改正错误
14日脱离联办关系
将查处公益公墓转向经营性公墓
重庆晨报讯(记者罗小光)15日上午,长寿区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称,感谢媒体监督,区民政局14日已脱离与桃园公墓的联办关系,其联办主体单位由原先的区民政局变更为长寿区殡仪馆。并且,将严肃查处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转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各项方针政策。
          区民政局不再参与公墓联办
       土地使用证和工商执照正抓紧办理
   昨天,长寿区民政局局长唐远志说,两天来,中国价值网和工人日报对长寿区公墓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和不足作了报道。比如,区民政局参与公墓联办,桃园公墓缺乏相关合法手续等等。
媒体报道客观公正,感谢媒体对长寿区民政局的监督。现经民政局党组研究,从14日起,区民政局与桃园公墓彻底脱钩,不再联办,并按国家民政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将兴建公墓主体单位依法变更为长寿区殡仪馆。14日媒体见报当天,便完成主体变更的相关手续。
区民政局副局长曾涛说,脱钩后,区民政局将不再参与原先的三七开分红,只参与政策管理,如公墓大小等等。至于殡仪馆是否与桃园分红,那是两个企业私下的约定,我们不管。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桃园公墓手续不全一事,长寿区民政局副局长曾涛说,公墓在1994年已征用土地263亩,并得到规划部门许可,但却没有办理相关国土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此证正在办理之中,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相应的土地证将变更给区殡仪馆。桃园公墓的工商营业执照,已按工商局要求,正依法办理。区民政局将督促区殡仪馆加快工作节奏,抓紧完善桃园公墓土地使用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规范其管理行为。
        将查处公益性公墓转向经营性公墓
通气会上,记者提出渡舟镇小山公墓目前卖出近万个,最高售价2万多元,公益性公墓早已变味,向经营性公墓转变。这是区民政局管理缺位的表现。
对此,曾涛副局长回答,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转变肯定是错误的,国家不允许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只能埋藏附近村民。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的转变,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媒体暴光后,区民政局将在全区范围内,严查经营性公墓,把国家对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和约束落到实处。
通气会上,记者指出,殡葬管理条例严禁在林地、风景区里修建公墓。而渡舟镇果园村的小山公墓不仅修在林地,还修在了天然林保护区里。果园村天然林保护的牌子是2003年立的,而小山公墓是区民政局2006年审批的,区民政局的审批为何与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相悖?
曾涛副局长回答,当时他不当局长,是办公室负责人,这是上任局领导作出的决定,他也不清楚为何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