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瞩目的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摩托罗拉”)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的专利诉讼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即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华为也已经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的诉讼。
同时,华为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能获得及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从而解决对摩托和诺西的指控。
与之前业内涉及的相关专利或知识产权诉讼短者一年半载,长者数年不同,从华为今年1月提起诉讼,到今天最终的和解,仅仅有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是什么原因导致之前被业内普遍认为有可能重演专利或知识产权诉讼马拉松大战的讼诉得以用和解的方式速战速决?
回望此次华为与摩托罗拉的讼诉,笔者认为,在长达十年的与摩托罗拉的合作中,华为为摩托罗拉提供了领先的技术,应用于全球市场。而在此期间,摩托罗拉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的事实清楚和确凿是最根本的原因。而这又和当事双方之一的华为在竞争激烈的全球电信市场光明磊落的行事风格密不可分。
在本次讼诉中,华为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了充足的准备。例如华为向摩托罗拉的专家和律师出示了源代码以及数以百万计的文档,并且证明自己是在没有使用和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独立开发产品。
当然,此次讼诉的速决与当事另一方摩托罗拉所谓道歉的诚意密不可分。对此,摩托罗拉CEO Greg Brown表示,对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表示遗憾。摩托罗拉很重视和华为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审核了事实后,决定解决双方的争议,重归双方之前的互信关系。很高兴双方能重新聚焦于卓有成效的合作关系。笔者之所以在这里使用所谓的,是因为摩托罗拉的歉意还是在华为光明磊落的行事风格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基础上的一种诚意,所以这种歉意在具有传统意义上的道歉外,也颇有一种无奈的意味。
除了上述之外,笔者认为,该诉讼的速决还和因该诉讼可能引发的摩托罗拉和诺西间的并购交易,其自身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水有关。其实从华为讼摩托罗拉,虽然不到4个月的时间,但最新的消息称,摩托罗拉和诺西已达成新的协议,摩托罗拉将把旗下网络设备资产以9.75亿美元的售价出售给诺西,低于原定的12亿美元。也就是说摩托罗拉对于诺西的价值已经缩水18.75%。试想一下,如果摩托罗拉不以歉意与华为速决讼诉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番摩托罗拉与华为专利讼诉以和解的方式速决,对于业内此类讼诉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尤其是中国的相关企业,更应从中获得良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