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应对多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实行“双规”(地产评论)


 洪维:应对多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实行双规(地产评论)

 

                                 洪维

    

    面对来自国务院督察组直接施加的压力,包括西安在内的多个城市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将面临被重置的命运。(济南日报20110418日)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督察过程中,国务院督察组要求西安市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征求各界对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调控措施。此前,西安市依据人均可支配收入将房价控制目标设定为15%,被舆论诟病为涨价指标,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对地方政府的房价控制目标设定提出要求,而西安并不是唯一被督察组提出这类要求的城市。

    被舆论诟病为涨价指标,不仅仅是西安,还有多个同病相怜的城市。即然房市失控危害中国全局,必须解决,那么,房市不仅要深入攻艰,更要对唯房价点头哈腰的地方政府,施以霹雳拳,比如对涨价指标实行双规

    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但是对于一些政府官员来说,如果24小时一到就放人,他们可以销毁证据,串联同谋。这个漏洞是通过双规来弥补的。对于党的官员,规定地方,规定时间交待问题。

    在双规中,规定地方,规定时间完成调控中的不涨价指标,至关重要。首先表明了问责是货真价实的,地方官员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会了丢了乌纱帽。次之是向社会和人民,通过行动宣誓调控是动真格的。最后是让人们的房价上涨预期转换为下跌预期,通过时间换取空间,取得房市调控的全面胜利。

    虽然对多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实行双规的提法,让地方官员心惊胆战,但是在很多时候,调控都被称之为空调,目前,就发生了二三线城市房价追涨补涨的现象。在规定的地方发现并解决问题,在规定的时间执行房市调控到位,调控才能不负众望,才能让房地产业理性光明正大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和人民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