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有罪是历史的事,李庄没罪也是历史的事!


    
  今天,也就在此时,李庄“漏罪”案正在重庆某基层法院装模作样地进行着。今天一早看报道,我第一反应是:对一个小小的基层法院来说,要出演这样一场大戏,确实不容易。要不是李庄,他们估计八辈子也没有机会见这样的世面。仅那些李庄顾问团的将被刻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律师的大名,就够他们仰着头看几辈子的。
  
  当然,历史总是这样随便地和历史开着这样的玩笑,想当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以及地痞流氓出身的刘邦夺取天下等故事,都是在这样的玩笑中变成历史中的历史的。
  
  其实对李庄来说,根本不需要造这么大的声势,在看守所或劳改农场,让他搬起石头举过头顶,或者以运动员的速度向前奔跑一百米等,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合理合法地把他解决了,何必兴师动众劳天下人的心和力来开这样的历史玩笑。
  
  试问一下,在眨眼都可能有罪的地方,李庄身上的还有什么不可以用来作为罪证,想让他有什么罪而又不可能的?一切都是为了演戏、演戏再演戏,作秀、作秀再作秀。
  
  李庄是二十万中国律师中的一员,也是十三亿中国人中的一分子。说来似乎挺神乎的,仔细一想原来这两个都是现如今中国TMD最不值钱、最下贱的身份。就李庄案来说,不过是一群下贱人造作另一个下贱人,或者是一群下贱的人在“围观”另一个下贱的人的热闹而已。
  
  现如今律师的营生,就好比一个只会舞文弄墨的秀才,被扔进了一个四处都是嫖客和妓女的妓院里。但是,却被要求必须要靠别人的奶养活你,否则饿死也没人管;同时被要求必须坐怀不乱,更不能对财色有任何非分之想。否则,就是大逆不道,随时都会成为别人刀板上的鱼肉。所以,律师只能天天装装孙子,给人端端茶、倒倒水,替人铺铺床、顺顺被,捶捶背,揉揉腰等什么的,换口饭吃、换口奶喝。
  
  到现在我们都没有真正琢磨明白,李庄到底干什么了,让嫖客、妓女、妓院皆要非置其于死地而后快。难道他既和嫖客有一腿,又和小姐有一腿,同时还想和嫖客和妓女联合起来玩弄妓院不成?
  
  现在正反两方说来说去,已是乱成一锅粥。说李庄有罪一方罗列起来无非如此:李庄没有依法为嫖、妓提供服务。为李庄的开脱的,无非是三个理由:嫖客依法行嫖,妓女没有依法行妓、妈眯没有依法行娼。
  
  这种鸟地方,还谈什么法不法的。这年头,在外面鬼混的,哪有一个干净人。说你有罪就有罪,说你没罪就没罪。但是,像李庄这样,公然引鬼上门就一定会有事。
  
  现在,因为李庄,大家都在演戏、都在作秀,无论怎么做都已经是历史了。我早就说过,无论李庄有罪没罪,他都已经注定是中国法制进程中的一坨大粪。李庄以自己被成为大粪,有人以把他变成大粪,奠定了自己在中国法制进程中的地位。
  
  今天,我们无力改变一切,只能把一切交给历史。李庄有罪是历史,李庄没罪也是历史。
  
  就这么说吧,别折腾了!


  
  附注:到现在为止,李庄“漏罪”案似乎还在进行之中,不知道重庆那帮子法官怎么搞的,怎么戏到现在还没演完?
  
  

天上的虫子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