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南通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简称规范),据称根据规范至少有40种有违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被明令禁止,而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公务员职务之外的18条生活约束性规定。其中包括公务人员不得“观看、收藏、传播黄色影视和书刊,拨打色情电话”。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看黄片”,其中《治安处罚法》第68条禁止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刑法》364条则将上述行为中情节严重者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单纯的观看、收藏黄色影视书刊则不属于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
当然,笔者认同南通市方面的观点,即“公务员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的执行者,反映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和行为底线,理所当然要高于普通百姓。”不过,我认为对于公务人员道德的规范还是需要区分“公德”和“私德”,并分别采取干预或者不干预的调整方式。所谓公德,是涉及与其他人关系的道德品质,因为涉及到其他人的利益,尤其是作为公务人员可能影响到其履行公务活动。因此,公德属于公务员行为规范调整的范围。所谓私德,是完全属于个人私生活的问题,属于个人观念、爱好的东西,尽管我们一般将其视为“人品”的范畴,但严格的说来并不属于道德问题,因为道德属于社会规范,只有涉及到个人之外的其他人的东西才属于的道德范畴。对于私德,笔者认为应本着尊重个人的原则,排除在行为规范的调整之外。
在南通市的公务员行为规范中规定了诸如“要求公务员要尊老爱幼、赡养父母、夫妻平等、家庭和睦,不得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老人、不承担抚育子女责任,存在婚外情等违背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不良行为”等,笔者认为这些规定都是合适的,都属于公德的范围,一般人尚且要做到,公务人员更应该做到。至于传播黄色影视和书刊、拨打色情电话,笔者也倾向于属于公德的范围,应该禁止公务人员有此类行为。并且因为这些行为都属于涉及个人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也容易调查取证。但是对于“观看、收藏黄色影视和书刊”,我认为将其列入禁止对象,并不恰当。公务人员并非圣徒,也有七情六欲,夫妻生活、私室温存,也不能说是道德低下,那么观看、收藏黄色影视和书刊有何不可呢?人的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情欲,而在于将情欲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就此而言,我倒不觉得公务人员在自家床头看看“黄色影视”有何不能接受了吧!
进而言之,从实践操作的层面来看,对于公务人员私下收藏、观看黄色影视和书刊的行为,又该如何监控呢?总不至于把摄像头撞到人家卧室里吧,或者发动公务员家属积极揭发、斗私批修?除此之外,恕我愚笨,还真的想不出如何查处公务人员的私下收藏、观看黄片的行为来。至于公务人员在公开场所观看黄片,已经属于公德的范围,不再我的讨论范围了。
规则是用来约束人的,因此,规则的制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除了考虑法律的界限之外,还要考虑规则自身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否则不管看似多么高调、多么冠冕堂皇的制度,斗不过是摆设,都会成为制定者炫耀高尚的一种秀而已。笔者希望南通市制定的公务员规范不要因为过于阳春白雪,而最终曲高和寡,也成为炫耀一时的一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