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征收“无子女税”


4月21日新华网报道:俄罗斯政府总理普京20日在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发表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俄政府将增加投入,继续大力推行改善医疗、鼓励生育等刺激政策。不久前公布的俄最新全国人口普查初步结果显示,2002年至2010年俄人口下降至1.429亿,与2002年的1.452亿相比减少230万人,降幅近1.6%。
 
目前,俄罗斯政府以向产妇发放现金和为多子女家庭提供缴税补贴的方式鼓励生育。一些地区的行政机关还酝酿恢复征收1941年制定的无子女税。该税法规定,20至50岁的无子女男性和20至45岁的无子女女性,每月应向税务部门交纳工资额的6%。
 
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例如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但几乎没有什么国家征收“无子女税”。
 
中国大陆现在实行的计划生育是奖励少生、处罚多生,对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头税”)。然而,我估计在十年之内,随着老龄化和少子化的进一步加剧,中国将不得不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为多子女家庭提供补贴。现在中国台湾省已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例如中新网2011年1月2日报道:台北市政府为鼓励生育,推出“助你好孕”专案,每胎2万元新台币生育奖励金,自2011年元旦起开办,希望降低台北市年轻夫妻的养育负担。
 
在生育率过低的情况下,我赞成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奖励多生孩子的夫妇,但反对征收类似前苏联的“无子女税”。这是因为,奖励多生孩子的夫妇,已经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了,无需另外征收“无子女税”。
 
罗马尼亚在齐奥塞斯库时代征收过“单身税”(celibacy tax),25岁以上的人,如果没有子女,就必须缴纳“单身税”。不仅如此,齐奥塞斯库还禁止避孕。罗马尼亚人要靠走私才能获得避孕套和避孕药。一般情况下禁止堕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堕胎,例如40岁以上的、已生4个孩子的妇女才允许堕胎。45岁以下的妇女每隔一至三个月必须由执法人员检查是否有怀孕的迹象。因此,罗马尼亚人私下把这些执法人员称为“月经警察”。如果怀孕的妇女在预产期到来时没有生出孩子,就要被带去盘问。由于缺乏避孕措施,很多意外怀孕的妇女被迫私下堕胎,给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显然,当时的罗马尼亚实行的是强制多生的政策。
 
征收“无子女税”或“单身税”,很容易滑向强制多生。我认为,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生育问题是一个家庭的内部事务,任何国家强制都是错误的。正确的生育政策,应该是不奖不罚,或只奖不罚:当生育率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时(例如2.0~2.5),实行生多生少不奖不罚的政策;当生育率远远高于世代更替水平时(例如现在尼日尔的总和生育率高达7.19),实行奖励少生、但不处罚多生的政策;当生育率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时(例如现在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15),实行奖励多生、但不处罚少生或不生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