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不同的立场,站在不同的视角,对于同一个事物,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4月27日,华軟创投无锡合伙企业的代言人(任永中软件董事长)放出话来(请见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方存好:永中软件再出发,加速市场化),在这次专访中他说:“......尽管当时外资方代表囿于利益的考虑制造了很大障碍,但作为大股东的国资方股东果断做出了决策,并在永中科技董事会层面通过了相关决议。”......由于外资方制造障碍,永中科技董事会决定抛弃外资方,成立永中软件再出发,加速市场化,云云,这是方存好的一面之词。
事实是,永中科技共有三个股东,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是大股东(占股48.70%),二股东是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占股35.06%),三股东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6.24%),中方(国资)控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Evermore Software)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210万美元,现金出资45万美元(至今还有17万美元没有到位)。我们要问,外资方(即台资)为何注资无锡永中科技?外资方为何要当永中科技软件产品的外方独家代理?我们把话说明白了就是:外资方对永中Office(永中科技的主打产品)的期盼是什么?十分明显的是,外资方希望EIO(永中集成Office)产品能够直面对抗微软的Office,不仅在中国大陆,而且要扩展到亚洲,甚至走上全世界。走出国门,失去政府的政策保护,不靠产品的优异性能,谈何挑战微软?很明显的事实是,外资方的视角与方存好之流是完全不同的。
在2009年的那个时期,永中Office是否已经具备了全面挑战微软Office的实力呢?实际上,在那个时期,永中Office只有三大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和演示文档,远没有全面覆盖微软Office的应用领域,必须继续深入开发,才能有望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外资方同意同比增资,但是,条件是中资方应保证继续完善、深度开发永中Office的工作环境,使永中Office具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条件。这是合理的基本要求,怎么能说外资方“制造种种障碍”呢?岂不是是非颠倒,不讲道理?
我们应当认为,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外资方)在对待永中Office发展战略的态度上有可取之处。把话说白了就是:打造一个能够全面挑战微软Office的软件精品,让它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这是外资与中资两个方面的一致目标。我们要搞的是产品上的挑战(硬碰硬的创新),而不仅仅是市场上的竞争。只有产品上的创新(即挑战),才能赢得市场竞争的最终胜利。方存好投靠(投身)华軟创投合伙企业,背离国资一方,是非常短视的。
说明:永中科技债权人在审视永中科技破产清算时,应当考虑到上述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