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兔属狗的免谈",删条款易除歧视难
漳州市漳浦县一家名为漳州四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漳浦县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时竟然特别说明:“属相为兔和狗的人请勿投,谢谢!”昨日下午,漳浦县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该条件不妥,将让公司删除。(28日海峡导报)
http://www.fjsen.com/d/2011-04/28/content_4389013.htm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提出诸如相貌、身材乃至身高、三围等雷人条件,如今越来越常见,竟然发展到要求“属兔属狗的免谈”,还真应了那句“没有最雷只有更雷”。
用人单位根据工程、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像上述与工作、能力无关的条件,表面看是挑剔,骨子里却是一种歧视,而这种歧视往往又建立在以貌取人的偏见甚至迷信的基础之上,显得越来越不靠谱。
虽然当地人事部门官员表示,设置该条件不妥,将让公司删除这一条件。不过,只要用人单位歧视性的观念不改变,或者说这种迷信思想还在,即使相关条款删除了,但具体操作中,属兔属狗者依然可能会被他们拒之于门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还会流于空谈。
相反,相关单位将这些条件明示,在某种意义上说还算是一种诚信的表现,可以让应聘者知难而退,绕道而行。倘若他们设置隐性条件,在面试或其他环节再以种种理由将“属兔属狗”者排斥于门外,无疑会让应聘者花费无谓的精力,受到更多伤害。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把好用人信息发布关,不让这些歧视性条款招摇过市;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法规和科学思想的宣传教育,帮助用人单位端正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必须加强对招聘过程的监管,不给任何显性和隐性的歧视性雷人招聘条件伤了劳动者尊严和权利。
"属兔属狗的免谈",删条款易除歧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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