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债务是虚构的要及时维权——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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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离婚时所说的债务是对方伪造的,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债务但法院判决离婚时此债务已经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自己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双方当事人虽然已经离婚,但因对方伪造债务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以维护。对方伪造债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旦发现,应当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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