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向广州十区二市相关部门发函了解“择校费”,南沙区回复羊城晚报称,2010年收到的“择校费”总数为742.39万元,这是羊城晚报收到的第三个回应。简简单单一个数字,公开的意义不简单。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价格冲关成功之后,中国的经济增长像脱缰野马,从经济濒临破产一直到现在成为全球经济规模第二大国。经营权下放,企业自主定价,成为各界基本共识,但是政府内部有一种倾向以为让经营主体自主收费便足以包打天下,西方经验不再值得借鉴,于是将这种半桶水市场经济视为妙方,甚至还有向海外推介经验的企图。
公立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就是中国独有的特色之一。说实话,和无数不合理现象相比,“择校费”不算最坏的。要说“择校费”对改善教育水平一点用处也没有,那不符合事实。收取“择校费”也比领导批条或者私下行贿更接近公平,比一刀切禁止择校更尊重市民意愿。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仍无一外国政府学习咱们的“择校费”经验,总归有它的不合理之处。
私立学校自主收费,和市场上其他收费一样,消费者会用脚投票,但不会用嘴抗议,因为那是私立学校的权利。赋予私立学校收费自主权,跟尊重其他资源的私人产权是一样的道理。尊重私人产权会带来社会效率的提高,因为人性中的自私贪婪促使产权所有人会将收入用途扩大投资,提高产量,改善质量。
公立学校自主收费,却不能达到同样效果。因为公立学校缺乏产权保护,现在的收费人不保有未来收费的权利,缺乏私立学校那种将现在收费再投资教育的动力。如果放纵收费人的自私性,他们最合情理的选择是把收费立刻私分掉。更糟糕的是,现在拥有私分权的人,比如刚刚调任的校长,过去没有丝毫贡献,即可坐享其成。这种分配方法不仅让老教师不满,更可能刺激校长竭泽而渔,为增加收费牺牲学校有形无形资产,伤害教育事业。
假如仅仅因为学校所收的钱当中有50%上缴财政,就放纵其收费,不管其收费去向,其中是否蕴藏着腐败就不得而知,择校费会否成为权力自肥的工具也就难以澄清,公众对择校费的不满也会随之加剧。避免学校自肥的办法,就是强令其公开择校费去向。在公开的压力下,促使校方妥善使用择校费收入。一旦社会各界对择校费的去向有信心,财政也许舍得不再征收50%,全部留给学校使用,那才是真正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请有关部门莫嫌信息公开太麻烦,其实市民关注政府信息公开更辛苦,付出与收益不成比例。信息公开实际是在给有关部门的行政作为赋予合法性的方式之一,要求信息公开的市民和媒体都是活雷锋,免费安全员。当下官员个人基本生活质量基本有保障,人身自由的风险应该看得更重,信息公开是决策者自求平安的最佳策略。现在有的部门三请四求仍不公开,是愚蠢还是发钱寒?
(文章发表于2011.5.12《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