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对房价走势的影响估计不大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一个很热的话题,就是房地产行业是不是暴利。据今年的胡润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内地千万富豪达96万人,有超过1/3的富豪选择房地产投资及其开发。其中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上,前50人中有15人以房地产为主业或主业之一。我觉得这些富豪之所以选择房地产行业,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了一件事,房地产行业就算不是暴利,也是利润相当高的行业。而且多年来,人们都知道房地产是一个暴利行业,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榜单上,房地产业常常稳坐榜首。
那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暴利”。是指生产者、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超过合理利润幅度的行为,其具体界限和认定通常由有权机构(物价部门、法院等)根据同种商品、同档次服务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的相对价格水平认定,但普通消费者也不难根据社会常识和生活经验做出合理判断(有人认为超过50%、甚至超过100%足以视为暴利)。那么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又该如何鉴定呢。国外可借鉴做法可能是指德国。德国在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负责为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住房制订详细的“基准价格”。以此价格为基础,在合理范围内波动的房价被视为“合理房价”。如果房价超过“合理房价”20%,地产商将被罚款,如超过50%,则会被视为“房价暴利”,地产商将被罚款甚至被追刑责。据相关方面报到德国对房地产行业的价格政策较为成功,国际金融危机前30年,其房价年均涨幅仅为1%。而国际上房地产利润合理区间,国际惯例通常是不超5%。
在中国房地产利润率究竟多少,我查找了一些资料文献,至今并无权威统计,2010年12月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分析认为,众多企业集中投资房地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对较高的行业毛利率。2009年,我国房地产业平均毛利率为55.72%。
那么房地产行业的反暴利真的可以降得下来房价吗,我觉得这也是值得怀疑和期待的。有一项是我们在面对高房价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2010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3万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递交的《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大会发言稿称,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说房地产价格高,土地价格与税收是占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也是一种推高当前楼市价格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被看作反地产“暴利”的第一步。而北京更为严格的实行“一房一价”,笔者虽然能使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获得更充分的信息,提高透明度,减少被蒙骗的机率,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运营,遏制开发商的“坐地起价”行为;但在控制房价方面意义不大。
主要原因还在于土地被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垄断干预,导致市场无法形成竞争,只有在一个性对竞争的条件下,暴利是很难存在的。政府在通过拆迁花的钱远远比不上在土地二级市场上所赚取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得到了暴利,开发商拿到地之后自然又是下一个暴利的游戏。
其实想想也很简单,确定房价暴不暴利,算清开发商开发的成本,加上土地价格,加上开发商在拿地,开发、销售等环节中交到政府职能部门中的钱公开一下,算算总的资本金,不就可以很简单的知道一个成本。再与当前楼盘的房价做一个对比,就可以知道它的暴利之所在。而当前政府在反暴利的时候,却没有公开职能部门所收的钱。
笔者认为就算房地产反暴利进行,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府对土地的垄断。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好,加之中国国内对房地产产品的刚性需求很大,炒房投机投资的人依旧很多,而且这些人已经慢慢蔓延到二三线城市,人民币贬值进一步加大,通胀压力也在增加,要想真正控制当前的高房价估计也是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