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据打架”中迫近真相
赵志疆
“统计数据打架”由来已久,公众对数据的感受也因此日渐敏感——居民收入、物价指数、失业率……枯燥的数字不啻为经济环境的直观注释,由此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判断,同时也影响着民众的消费信心。相比起以往的“统计数据打架”,最新发生的“打架”事件着实有些蹊跷——以往的“打架事件”多发生于国家统计局与其他部委之间,而此次则完全肇始于国家统计局内部,甚至可以算得上“左右互搏”。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5月4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刊载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的署名文章,其中提到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一说。5月10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发文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680元”。一天之后,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否认以上观点为官方发言,郑学工也发布声明,不仅强调“文章纯属个人思考”,同时对可能损害国家统计局声誉表示道歉。5月12日,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表示,之所以产生争议,表层的原因是大家甚至个别统计人员对“居住支出”这个概念和口径不太了解。
曾经热闹一时的“打架事件”,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落幕,多少令人觉得有些遗憾甚至伤感——无论公众是否真的不太了解“居住支出”的概念,想要探究这组数据的真相已然“不太可能”。
回顾“居住支出”的数个不同版本,最大的分歧在于“虚拟房租”是否应该计算在内。所谓“虚拟房租”,是针对自有住房者而言,将购房支出按一定年限均摊于每个月的住房消费中。购买住房是需要掏钱的,将这笔钱均摊到每个月,再加上水、电、气、物业费等基本开支,这才是普通公众理解中的“居住开支”,实际上,这也是郑学工提出“人均居住月支出680元”的依据。但是,国家统计局显然并不认同这样的计算方式,不仅“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就是这样出笼的,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郑学工也立刻“迷途知返”。看到这里,不由得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公众为了购买住房付出不菲的代价,如果不算居住支出,到底应该算做什么?国家统计局的答案很简单:投资。租房是消费,购房是投资,这样的统计口径令人莫名惊诧,购房者中到底是自住者多,还是投资者多?有多少人耗费多年积蓄,只为谋求一处蜗居之所,却一不小心“被投资”成了“炒房客”?这样的统计方式和结果,到底会给国内经济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
因为购买住房被视为投资而不是消费,因此,国内CPI并不包括房价因素,无论房价涨幅怎样高歌猛进,都不足以影响居民消费物价水平——这是一种怎样令人瞠目结舌的荒诞?房价持续多年的上涨,早已使得此中开支成为居民消费中的“大项”,这个关键项目的缺席,无疑使得国内CPI被严重低估。CPI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重要指标,被低估的后果是,本该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时却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由此使得居民存款利率降低、炒房客蜂拥而上。如此一来,公众不仅因CPI的低估享受着高房价,同时还要忍受银行存款利率的不断下调,更令人难堪的是,省吃俭用挤出的购房款竟然还不是“消费”。这样的后果,显然比“人均居住月支出”被低估严重得多。
在摒弃购房开支的CPI指标体系内,“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或许是客观存在的。但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反思此次争议,核心内容不应该是统一数据的发布口径,而在于改进统计方法、完善指标体系,避免因“漏项”而影响政策判断、造成更大损失。缺少了这样的反思内容,此次“打架”将毫无意义——如果只是用一句“不了解”来回应一切质疑,又何必将那些敝帚自珍的统计数据公诸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