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政治”由日本人译源于英语politics,英语politics则发源于希腊语πολις,即义为“城邦中的城邦公民参与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行为的总和。”显然,中文“政治”并没有上述的意义,我没有出过国,不知道这是不是当代各国“政治”意义的普通缺失,还是境内意识形态性误导。由于本文是写予境内国人分享的,所以就依然遵照大家通俗认识的意义来解析。
当前国际上各国政治制度虽然不尽相同,但大致还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最古老的君主制,一是发源于古雅典、罗马的共和制,一是发源于20世纪的党国制。但不管是上述的何种制度,政治的主体已不再是古老制度中的贵族世家或官僚世家,而是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政党制度是现代各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政党制度的形成显示了“国”或“邦”的形态由传统的“国家”形态向现代的“邦国”“国邦”形态转变,个人与政府形成的主权对等的平等主体,而传统的“国家”形态则是个人属于“国家”,个人必须忠于“国家”的一切不法行为,如征地、拆迁。所以,政党制度成为了政治制度的标准,更是决定执政党是否合法的主要标准。
目前各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按通行的划分方式,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政党的执政权获得方式有两种方式,一是民主选举,一是一党专权。民主选举是现代政党制度主要制度。实行民主选举制的政党制度的法律基础是“主权在民”,任何政党无权代表公民,更无权废除公民的私有制,政党的宗旨是为公民服务,职责则是提出自己的竞选诉求与纲领,以获得选举人的多数投票支持,并将竞选诉求与纲领形成政策或者法律以实现选举人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