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笔“三公”开支晒到网上才是真公开


周明华
财政部新闻办21日透露,截至今年5月20日,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家中央部门中,已有88家中央部门公开了2011年部门财政预算。财政部目前已汇总中央各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将按程序于今年6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审议批准后,中央各部门将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相比,今年公开时间提前,公开内容更细化。(5月22日《京华时报》)
虽然这样的动作进步很明显,因为它顺应了时代所需,顺应了透明财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恕我直言,光是公开财政预算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就这么磨磨蹭蹭,还不说公开的数据其中究竟含不含水分、含多少水分,这实际上已足见推进阳光财政的路还很漫长,在意识革新与跟进制度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所以,仅一个“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公开还远远不够,这个总额的公开尚不能让公众能方便、有效地监督好每一分“三公”经费的用途。
公共机构若是为了国家发展,为了改善民生,餐桌上该上鱼翅的照上不误;如果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己过嘴瘾,吃好、玩好,那怕是吃一个鸡蛋也是违法违规的,说重点那就是贪污公款。民众需要看到的是,所有财政支出是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不是所有支出都是合理、合法、合规的使用。所以,中央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应有一种法律的、制度的刚性机制保障“三公”经费支出的明细账单全部公开,无任何保留地接受全体纳税人监督。
实际上,政府公开财政预算,彻底将“三公”开支的账晒给公众细看,并逐条给公众诠注清楚,以方便接受公众全程监督,是本有之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之第四款、第六款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与“政府收费与采购”“政府收支”等确定为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直指财政预算与执行的常态监督。而要使这种监督不成“水上漂”,就需首先进行制度性清障。比如花钱的是各级政府部门,预算与公开的又是不直接花钱的财政机关,这种制度设置颇似继续让人大代表与公众看不懂预算报告。
要实现这一财政通体透明的愿景,以期尽快扭转当前一些官员“乱吃公款大餐不心痛、乱配公车不胆寒、乱出国私游不眨眼”的可怕局面,我们除了首先进行相关法律制度的补缺以外,不妨大胆利用现行互联网技术条件。我们可将不涉国家机密的部门的“三公”总额与每一分钱的开支均“晒”至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上,或者再行“晒”至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上,开设醒目的日日置顶的专栏,使网民能跟帖举报。这样,方能杜绝“三公”经费总额公开成为一种“无效公开”,避免即便公开也是一笔只有“你知我知、咱们机关知”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