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目前,已有67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81万余元工资。(《南方日报》2011年05月06日)有网友认为,靠特警为民工讨薪,显示了法律的缺位。但是请这些网友们能够仔细看看报道再发言。
实际情况是,重庆警方在制止一起追打事件中才发现的讨薪问题,然后警方抓获工头、“黑保安”等,这只是一次正常的出警行为,至于为民工讨工资,是处理案件客观上达到的结果。当然这里面可能存在警方因为同情民工而特别用心,但警方的出发点仍然是除暴安良维护稳定。这样的做法,再正常不过,哪来的法律缺失呢?
确实,讨薪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此事公安机关可以协调劳动部门参与,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劳动部门去为农民工讨薪。问题是,这次不是为讨薪抓人,而是因为抓人带出了讨薪并顺便处理了讨薪之事。我觉得警方的这种精神特别值得称赞。说老实话,有的警察看到这样事可能都不管,重庆警方主动过问制止追查,并顺便解决了民工的讨薪问题,这正是一个公务员应该表现出的素质。
现在一些政府司法部门办事,往往把责任厘定的太清,甚至太苛刻,从而形成了扯皮。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顺手多为群众做点事,相信更会受到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