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能否从大乱走向大治?


  日前,工信部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公布了《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并征求意见。虽然,这两个文件,还只是行业规范或者是自律守则,还算不上法律,但是,毕竟向规范的方向上迈了一步,至少某些企业,再想用劫持“用户”的方式破坏市场秩序的时候,恐怕得掂量掂量了。

  这是一个新的十年开启的时刻。中国互联网的过往十年,让人激动而记忆深刻。一批新生企业,迅速成长为行业巨头,甚至在全球互联网市场,都能够拥有一席之地;正是由于迅速发展,成功地神话频传,也让这个行业,非常地浮躁,坑盟拐骗不断。尤其是2010年,更是口水横飞,到处是让子弹飞,拿用户当炮灰地事接连不断。有人说,互联网企业身躯可谓庞大,但心智和道德尚未成年,也许有些夸张,但并不过分。他们忘了,用户对他们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们忘了,他们自己的成功即源于创新,开放和合作是互联网的本质;他们甚至忘了,“头上三尺有神明”。

  什么是法?记得上大学时魏杰教授讲过,“所谓的法,就是市场上你骗我、我骗你最后大家都发觉受骗了之后的产物”。过往十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 成了这一行业人无奈地自慰之语;你断我网络、我抄你后路的事时有发生。我想,这也许就可以称为中国互联网的“大乱”时期吧?

  “大乱之后有大治”。虽然我不太相信,工信部或者互联网协会的一纸文件,就能让中国互联网产业天下太平,但是,我认为这是必须的一步。尤其是对那些领导型的互联网公司,我想至少是一个警醒,动辄利用自己的优势屏蔽、压制、抄袭、窥私的互联网行业的坏风气,毁坏的是用户对整个行业的信任,阻碍的是整个产业的发展。而一个固步自封的行业,受损的不只是创新和蓬勃发展的产业环境,我相信对身在其中的哪个企业都不会有好处。领袖型的企业,更应该有领袖的风范

  过往的十年,中国互联网诞生了数家市值超千亿的企业,也成就了一些个人身价数百亿的网络富豪。但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革命,我认为还只能算刚刚起步,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不久的将来,还会继续涌现大批成功地企业。希望,未来的十年,中国互联网能够更创新、更精彩、更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