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的土地与促进增长的土地


  如果同处于有限的区域范围内,消除贫困的土地与促进增长的土地两者之间显然是存在冲突的,而这种土地冲突会显着降低生产率,并且相应地会削弱社会的公平。

  消除贫困与促进增长构成当今世界发展的两个核心内容,也是发展中国家所追求的主要目标。能够有保障地获得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对于消除饥饿与贫困是至关重要的。对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穷人来说,土地是谋生的主要手段,也是进行投资、积累财富及在代际间转移财富的主要途径;土地也是家庭财富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穷人的生活福利及获取经济机会的物质基础。由于土地在发展中国家穷人资产组合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际上土地已成为消除贫困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另一方面,目前发展中国家促进增长的主要标志是GDP及其增长率。GDP及其增长率也标志着相应的土地占有、资源消耗、污染及废气物排放,也就是说,有其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的占有方面。在现实中,促进GDP高速增长的力量过于强势,而对GDP增长的制衡力量则显得软弱无力,因而GDP的增长受不到应有的制衡。体现在发展结果上,各地的GDP不断地以高速度增长,而土地占用和资源消耗大幅度上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现象则难以得到遏制,GDP的增长必然导致土地保有的减少。近年许多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当地GDP增长,出现了大量违规占用土地、滥设开发区、对自然资源乱开滥采的现象,就是GDP没有得到有效制衡的表现,或者说代表着维护国土资源的政府没有起到有效的制衡作用。

  在中国的发展现实中,消除贫困的土地与促进增长的土地在空间上处于不同的区域位置。促进增长的土地主要位于几个发达地区,而消除贫困的土地主要位于不发达地区。中国经过改革开放逾30年的发展,已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具有全国意义的经济和城镇人口集聚程度较高的经济核心区或城镇密集区,上述几个区域的土地消耗也是最高的,由于经济发展的惯性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难度,未来这几个区域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土地消耗。

  广东的情况与全国类似,土地资源禀赋不足,而且存在着珠江三角洲、粤北、粤西、粤东几个区域的差异。每年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之间的缺口日益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特别是一系列区域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用地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对于促进增长的土地而言,目前主要是以提高效益、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广东近几年砍掉了众多的开发区,全省各类开发区由原来的几百个减为目前的几十个,减幅巨大,同时核减开发区规模,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广东正逐渐摆脱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开始向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广东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适度提高了投资强度,工业项目用地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设置项目入园的条件,保证引进项目的质量,从而提高投入产出率。

  对于以消除贫困为主要目标的土地,目前迫切需要使农村人口有保障地获得土地,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粮食安全。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能够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并有助于防止冲突以及帮助减少农民向城市中心地区的迁移。同时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幸福广东,必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城市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的同时,也导致了不发达地区主要作为消除贫困的土地的消耗。如果同处于有限的区域范围内,消除贫困的土地与促进增长的土地两者之间显然是存在冲突的,而这种土地冲突会显着降低生产率,并且相应地会削弱社会的公平。与此同时,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过程中又会出现以往的大量消耗土地的现象,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在向粤北、粤东、粤西三个区域转移的过程中土地消耗是必然的,如何防止以往粗放、低效、空间分散的用地特征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土地干预政策的复杂性、成本性和长期性,既要满足促进增长又要满足消除贫困,土地政策的顶层设计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