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三个问题。第一,谁是公立医院的出资人,也就是谁来办。第二个问题,谁是公立医院的监管者,就是谁来管。第三个问题就是出资人和监管者是什么关系。
根据管和办的关系,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有三个模式,一个是管办分散也分家,第二是管办分开又分家,第三是管办分开不分家。
第一,管办分散也分家。目前国内公立医院大多是这种模式。一方面由多个部门分别承担出资人的职责,比如组织部门负责干部的选拔和任命,人事部门负责人员编制和职称的考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资产监管,卫生部门管事;另一方面由多个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比如卫生部门负责机构准入质量管理,药检部门是负责药品监管,物价部门负责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工商部门治理商业贿赂,还有审计部门负责审计。
我们来看一下这种模式的利弊,其利在于人们已经习惯这种管理体制,多数人能够容忍。弊端则是“三该三不该”:在政府,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却管得太多,比如一个公立医院院长要想招一个人非常难,都是人事部门来管g在院长,该有的权利没有,不该有的权利却过大z在员工,该得的得不到,不应该得的却想法得到。
这种情况下,开始进行改革,就有了第二种模式,“管办分开又分家”,其特点是出资人权力集中到卫生行政部门以外的某一个独立的国有机构,由其管理。管办和职能分开,机构也分开,这种模式的主要代表就是上海、无锡和北京海淀。其利是专门机构专业化管理,资产一体有利于资本运作,“三该三不该”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但也有弊端,一是管办职能交叉,权责不清,从而管理成本增加,效率降低。试想,作为公立医院院长,上面既有卫生局,又有医管中心,“一妻两夫家难和”。一是卫生工作难一统。我们现在三位一体很多的问题完全可以在一个系统内解决,而管办分开就人为地增加了管理的层次和管理难度。实际上公立医院是职能部门的延伸,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太可能像工商、药检、物价等部门那样只是执法和被执法,监管和被监管的单纯依法行政关系。
第三种模式,就是管办分开不分家,即出资人的权力相对集中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医院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承担办和管的职责,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管办职能分开,但是管办机构不分家,保持系统性和完整性。主要代表就是雌坊。其利,出资人权力相对集中,公立医院的管理全面强化,“三该三不该”问题得到解决。其弊,卫生行政部门的内部管办制度需要规定,职责必须明确决定。
潍坊市主要的几个改革措施:
之一,进一步明晰所有权。实行出资人制度,卫生行政部门代行出资人职责;明确董事会和经理层,卫生行政部门代行董事会职责,院长行使总经理的权力;并重塑员工角色,员工和医院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而工会的职责是维护员工权益,而非参与医院决策。
之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权。我们|改革干部制度,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聘任制,一聘四年,最多连任两届。院长提名副院长,直接聘任中层干部。同时,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是医院员工的l3到5倍。实行院长考评制。此外,改革用人制度。取消医院编制定额,实行全员聘任制z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工资总额制,业务收支结余60%用于医院员工薪酬福利,40%用于发展。
之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权。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医院总会计师由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和管理。实行收支预算审批制,实行预算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报批制。在日常的开支l中,成本性支出不报不批;薪酬性支出只报不批,年底找齐;发展性支出必须要报批。
改革两年来,“管办分开不分家”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卫生员工三满意。我们的改革虽然l力度大,但是没有触及各方面的利益,所以比较平稳,没有相关投诉或上访。我们坚持,改革不能像杀猪,一改就鸡飞狗跳,而应该像针灸或按摩,痛并快乐着。
如何认识管办分开
评论
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