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下半年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语委办,市直各学校:

应广大考生要求,为配合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拟于8月份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22日—824

领取准考证时间:919日—921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及方法

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相关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并现场采集照片。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带毕业证和身份证,教师须带教师任职资格证和聘任证,其他社会人员须带身份证。

报名地点: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油田报名点设在油田教育中心语委办,市直报名点设在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各报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濮阳县     逯 晨       13673932167

清丰县     赵金岭       13839313523

南乐县     李喜娟       13707671981

范 县               13673930568

台前县     李延珍       13939399398

华龙区              8911052

高新区              18603934288

       杨秀国       13938309089

       吴凤环       0393-8991006

三、测试收费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一)测试费

1、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次20元;

2、教育系统的教职工每人次30元;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4、外国人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二)信息采集费12元。

四、数据采集及上报

各县(区)语委办要为报名点配备测试报名采集信息时所需设备(如1G内存、250G硬盘以上的电脑,数据采集卡和2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摄像机,彩色打印机等)。各报名点受理报名时要认真审核报名者资格,将其基本信息严格按要求输入计算机,信息、照片校对无误后打印出纸质文档,并将1份纸质文档(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结束一周内上报市语委办。

五、组织领导

201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市语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语委办负责统筹安排,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语委办、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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