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日益严峻,近日,市政府发文称,将由市财政设立十亿元专项资金,参照2008年应对金融危机的做法,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另外,东莞还将调整或取消一些针对企业的收费:省市没有明文规定,而镇街、村(社区)自行决定收取的企业费用,要进行清理并取消;从9月1日起取消市属口岸费。
三类涉企收费调整或取消
“要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就此,东莞将就三类收费进行调整或取消。
一,对于属省权限的企业收费,市政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省反映,争取省调整东莞的收费政策。同时,流动人口调配费、治安联防费、堤围防护费和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局、公安局、水务局、残联向省申请调整相关收费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市地税局向省申请按1%标准征收档次进行收费。
二,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取消属我市权限的收费项目——“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资金”(口岸费)。
三,省市没有明文规定,而镇街、村(社区)自行决定收取的企业费用,要进行清理并取消。
10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融资
此前,关于支持我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相关工作的问题,经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
市外经贸局《关于当前我市外经贸运行形势的分析报告》对当前外经贸形势有三个基本判断:一是相当部分外资工业企业正经受比金融危机时更为严峻的经营环境;二是就地转型升级是企业应对困境的最好出路,企业与政府的共识高度一致;三是下半年外贸增长将继续走弱,全年出口增幅将可能低于预期目标,全市经济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
市政府通知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市财政再设立10亿元的专项资金,参照2008年应对金融危机时的融资支持计划,由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尽快与金融机构研究发放范围及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东莞实施“六个十亿”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即融资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技东莞、创业东莞专项资金,以及全面规范和清理行政事业收费、为来料加工企业缴纳保证金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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