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暑假期间,国内外“大片”在各大院线轮番登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影片的热卖,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记者日前从工商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厦门市12315共接到关于电影消费的投诉94起,其中6月以来的投诉就多达42起。
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3D眼镜须支付押金,在电影票面上却未进行注明;3D眼镜在开放前几分钟才交付消费者使用,消费者根本没有时间来得及检查;网上低价炒卖电影优惠券、电影卡在实际消费中遭遇“门槛”;电影卡预存的零头不能使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电影院的“潜规则”已成为消费投诉的新热点。
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时下电影票“概不退换”几乎已成影院的“行规”,不少影院在售票窗口或电影票上都会注明“概不退换票”。个别影院虽未事先告知,但也都表示不接受消费者退换票。
前不久,王女士在某电影城给正放暑假的两个孩子买了两张豪华座的会员票,将孩子送到电影城门口后,她便离开了。不料电影开始后,她接到孩子的电话,称电影城工作人员不让他们入场看电影。王女士立即放下手头的事情赶到电影城。才知道孩子们入场时被影院工作人员要求,每张票须再交100元的押金,否则不能进场。
王女士接过孩子们的电影票仔细查看后发现,票面上并未注明须交押金一事,影院内也没有相关告示。她认为,影院事先未尽到告知义务,现在孩子们看不成电影了,影城应给予退票或为其更换场次。但商家却称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拨打12315投诉,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
思明区工商局中华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王女士购买电影票实际上是与电影院之间就观看电影这一行为的预约,在影片没有放映前,她有权与影院协商退换票事宜。电影院单方规定“售出的电影票一概不退、不换”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电影院不退票、不换票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对观众不公平。经过协调,电影城同意让王女士的孩子补看电影。
发现裂痕赔200元 3D眼镜“伤不起”
6月下旬,廖小姐与男友相约去看3D电影《功夫熊猫2》,交了200元押金取得两副3D眼镜后,两人顺利入场。可观影结束后,电影院工作人员却拦住她,称其中一副3D眼镜有一点小裂痕,并要求他们赔付200元。廖小姐表示,自己领取眼镜时电影院内光线阴暗,因此无法查看眼镜当时是否已经存在裂痕,认为商家的要求赔偿不合理。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退还了向廖小姐收取的200元赔偿款。
本月11日,张女士在观看3D电影《哈利波特7(下)》时,遭遇了同样不愉快的经历。在观影过程中,3D眼镜出现故障使其无法正常观看,她向商家反映,但未得到处理。电影结束后,张女士要求商家退还一半以上的票价。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最终按其要求退还了一半票价即人民币20元整。
团购电影票 观影时间有限制?
7月21日,林女士在某团购网站上看到一个团购信息,观看影片《变形金刚3》只需要19元,惊喜之下团购了5张电影票。22日,林女士和朋友一块来到该电影院,拿着手机上的《变形金刚3》团购票信息短信来兑换电影票,可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兑换25日之后的电影票或者观看晚上10时后的场次。这让她觉得很不解:“当时在网上订票时,写的是不限时间不限场次,怎么现在又有这些限制?”
没看成电影的林女士等人觉得很扫兴。“后来打电话到团购网站,他们说让我们等到25日之后再去看,要不然就过去退钱,也没别的解决办法。”
享受学生票优惠 须先办会员卡?
小张和同学们8月4日到电影院看电影,该影院的网页上注明“学生票18元,3D加10元,凭学生证可享受该优惠”。但实际购票时,窗口工作人员却告之,必须办理该影院的会员卡后才能享受该优惠,并且影院后三排位置还需另加2元。小张认为,这些情况商家均未事先告知,网站上也未作说明,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费用。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影院最终同意赠送一张价值人民币25元的电影票,小张表示接受。
8月12日,小薛也在厦禾路某影院办理了一张VIP学生卡,并预存了50元,缴交了10元工本费。持学生卡去看电影时,商家却告之预约看电影须提前1个小时到场,购票时还须出示学生证,且学生卡储值金额一经充值概不退还。小薛认为,自己办卡时商家并未事先告知相关情况,她要求商家给予退卡,遭到拒绝。8月15日,工商人员对这起投诉进行了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小薛退卡,并退还了她预付的6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