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溢油事件已发生超过两个月时间,8月7日是国家海洋局要求的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的时限,但康菲公司未能按期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国家海洋局对康菲公司提出批评,“目前为止,康菲采取的仍只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海洋局再次提出8月31日为完成清污时限。康菲表示,未预料到油污漂移,将按照海洋局要求完成清污。(8月8日《京华时报》)
在喧哗的舆论背后,渤海溢油事件似乎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就像许多曾经占据舆论制高点的新闻一样,它们在后续进展中所暴露的问题往往容易遭到忽视。所以,国家海洋局的持续关注显得难能可贵,但仅仅是一个“批评”对于渤海溢油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责任方有限的作为而言,实在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之前公布的消息显示,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少量油污颗粒均来自蓬莱19-3油田。对于这次溢油事故而言,这仅仅是目前能够观测到的影响,而对于生态等方面的影响目前甚至无法估计。
及时完成清理工作无疑是亡羊补牢、减少影响的必要手段,时间更是无比珍贵,甚至早一天完成便会减少一些对环境的影响。但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如此必要的弥补竟然还没有完成,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批评”的问题。就像网友所说,“批评一下又不会少块肉”,清理工作需要的是切实的监管压力。
对于相关责任方未能按时完成清理工作,甚至“采取的仍只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在相关部门批评过后又设置了新的时限。如果这个时限都仅仅是批评了事,拿什么来保证责任方在新的时限内就能够完成清理工作呢?如果新的时限内还完成不了又该如何?该不会是再次批评吧?
我们注意到,康菲方面对于8月31日这个时限要求没有明确表示是否能按时完成,只是表示会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去做。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或许便是对于“批评”这个监管力度的最好回应,既然不完成清理工作所承担的后果仅仅是挨个批评,谁又会把新的时限放在心上呢?
之前的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政府方面因为应对不当而承受了来自各界的巨大压力。但也正因此,相关的善后措施在政府和舆论的关注下得到了较好的推进,包括设立无赔偿上限的赔偿基金等。
对于我们而言,要想把环境的损失降到最小,更需要给责任方以监管压力。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给责任方一拖再拖的机会,甚至把清理限期当作耳旁风。相关部门应拿出足够的监管力度,让责任方真正担起责任,做出承诺。责任方如果无法完成承诺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而非像爱抚一样的“批评”。
渤海溢油清理不能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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