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价的对话(1)


  前不久,与几位朋友在一起聊天,主题是房价,其中涉及了与房价相关的许多问题。以下是这次聊天的主要内容,将分几次列出。“友”代表朋友,“易”代表本人。聊天是从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房价是否会跌这个话题开始的。

  友:现在大家都很关心,房价会不会下跌?

  易:不会跌,也许短期会出现小幅下跌,但意义不大,比如跌3%~5%,过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后又上来了。这样的下跌对于目前的高房价而言意义不大。

  友:为什么不会大跌?

  易:根本原因是需求大于供给。

  友: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已经限制了投资需求,本地人也只能买两套房,需求应该已经下来了。

  易:相对过去是下来了一些。但是,需求仍然很大,因为许多人需要自己住,这部分人的需求量也是大于市场供给量的,这就导致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外地人购房需求被严格限制,本地人购房数量也有限制的情况下,房价仍然没法降下来。

   友:政府正在建大量的保障房,好像要求今年底之前全部动工,也许房价到明年就会大跌。

  易:不要指望保障房会导致房价大跌。一是因为保障房数量有限,与商品房加起来也难以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二是因为保障房价格便宜,许多人就会动用权利、关系去占有,使本来就供不应求的保障房更加稀缺。最后大量的人还是不得不去买商品房。

  友:既然供不应求,政府就应该增加保障房供应。

  易:是的。但是,地方政府其实是不愿意建保障房的,因为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还要往里赔钱。它怎么愿意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友:政府是在做买卖吗?

  易:实质是一样的。地方政府搞征地、拆迁,然后卖地,这一征一卖就有很大一笔净收入。与其他商品交易不同的是,地方政府可以强制拆迁,有强买的权利,且价格由地方政府说了算。

  友:为了降低房价,地方政府做些亏本买卖也是值得的,毕竟是有利于当地老百姓的。

  易:难。因为这十多年来,各地政府,尤其是大城市的地方政府靠卖地、靠征收房地产交易税,使财政收入维持了高速增长,有的城市这部分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0%以上,估计北京市也在40%以上。现在你要它放弃或大幅减少这部分收入,结果是财政收入不增反降,它如何向上级交待?

  友:那就应该降低财政收入增长指标,不要给地方政府太大的压力。

  易:谈何容易。十几年了,中国的财政收入一直是高速增长,这成为政府的最重要政绩之一。财政收入多了,许多事情也好办了。如果增速一旦降下来,或者不增反降,许多事情都办不了。政府也像我们个人,办每一件事都是要花钱的,由穷到富易,由富到穷难。所以,即使上级给它降指标,地方也不会降。做所有事都要靠财政收入,而卖地、征房地产交易税,就是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友:刚才说到保障房中的以权谋私,大家都知道存在。有人说因为存在以权谋私,所以不应该建保障房,这其实也是错误的,毕竟以权谋私的部分不占多数。

  易:不一定。有些地方可能占少数,有的地方可能占比不小,尤其在一些小城市,山高皇帝远,不按规矩办事,官员多,保障房少,这些官员一旦看上了,可能很大一部分就被占有了。

  友:没有法律保障,保障房难保。

  易:确实如此。有了法律也不一定就有保障。中国的许多事情之所以难办,分析到最后都是一个原因:法律制度不起作用。相对于经济体系,还有其他体系比如医疗体系,教育体系来说,法律体系是它们的外生条件,也就是说,法律是否起作用不是经济体系、医疗体系、教育体系中的人可以决定的。而外生条件又是解决经济、医疗、教育等体系中的内生问题的必要条件,在外生的法律问题不解决的情况下,经济等内生问题就不可能很好解决。这种外生、内生的关系是分析所有社会现象的方法。

  友:有些人意识到了这一点,有些人还没有意识到。

  易:关键是管理部门的人必须知道这一点,否则就会出错,就会好心办了坏事,保障房就是如此。许多人总是说国外、香港保障房很成功,所以我们也应该搞。但是他们没看到,中国的外生条件不一样,也就是法律制度起作用的程度有限,结果是应该保障的人没有得到保障,不该保障的人反而得到了保障,这就是好心办了坏事。中国的股市搞不好,也与外生条件不具备有关。

  友:但是,法律问题短期内难解决。

  易:比房价问题还难解决,需要更长时间。但是,也不是说一定要等到法律问题解决了再来解决房价问题。刚才说了,是因为保障房便宜,官员或与官员有关系的人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去占有。如果放弃保障房,就不存在以权谋私问题了,尤其在那些保障房被有权人占有的比例较高的地方,更应该放弃保障房建设。

  友:那怎么解决那些地方低收入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易:政府可以不建保障房,但是应该大量出让、拍卖土地,供开发商建大量的商品房,使商品房供应至少应该等于或略多于市场需求,到时候房价自然会降下来。这样,地方政府不仅可以获得土地出让收入,有利可图,又避免了以权谋私问题。当然,大量出让土地会使土地价格比过去大幅下降,政府从单位土地面积中获得的收入会比过去低,但是,比建保障房来说要划算得多,因为建保障房政府无利可图,甚至还倒贴钱。比如建廉租房,廉租房建好后以很低的租金租出去,到房子报废时也收不回成本。

  友:大量出让土地的话,会与相关政策不符。不是说“18亿亩耕地“这根红线不能突破吗?

  易:想降低房价,又不想增加土地供应,房子建到哪里去?建高些是可以增加房子供应,但毕竟高度也是有限的。其实,18亿亩耕地没有必要死守。当时划这根红线是为了保证粮食供应,可是,中国这三十年来一直不缺粮,总人口在增加,粮食总却需求在减少,因为人均消费减少了。所以,对这个问题应该动态地看。现在很多地方土地撂荒,没人耕种,又不让用来建房子。一面是房子太稀缺,一面是土地在浪费。

  友:即使大量增加土地供应,但是开发商不一定马上建成房子,而是囤着,等房价上涨了再说。囤房囤地是开发商获取暴利的惯常伎俩。

  易:这个责任不在开发商,而在政府。其实,早有规定,土地出让后,一定时间内比如一年之内必须开工。但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未严格执行。至于原因,不排除相关部门默许开发商这样。政府还可以增加规定:土地出让后两年或三年之内必须完成建房并全部销售,否则政府可以收回。但是,有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能形同虚设。

  友:这又回到前面说的“法律问题”了。

  易:是的。但是,市场其实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法律不健全的缺陷,这就是通过市场竞争。如果政府每年持续地保证大量增加土地供应,并且使供应至少能满足市场需求或略多于市场需求,则开发商囤地囤房数年的后果是卖不出去,或被迫降价卖出去,开发商意识到这一点后就不敢囤地囤房了,因为手中有地有房的开发商不止你一家,在供过于求时你就会与其他开发商形成竞争关系。

  友:开发商的伎俩其实不止囤地囤房,还有很多,这些都是造成房价上涨的原因,比如雇人排队抢购,制造虚假的供不应求,很多人上当了,本来不想买房,但是看到“抢购”,也跟着去抢,这就抬高了房价。

   易:这种伎俩其实不起作用。这是静态分析得到的结论,说囤房囤地造成房价上涨也是静态分析的结论。如果说开发商会造成房价上涨,也只是因为开发商的建房成本上涨了,其它什么伎俩,包括刚才说到的囤房囤地,最终都不是房价上涨的原因。对这个问题要动态地分析。经济学上说的静态分析,通俗地说就是只分析第一期(比如第一年)的情况,动态的分析就是不仅分析第一期而且分析第二期、第三期甚至更多期的情况。就拿搞假抢购来说,开发商第一次使用此伎俩成功了,使卖价比不搞假抢购时要高,但是,下次他再用此伎俩时人们就不会上当了,不会去抢购了,除非是市场上真正供不应求。并且,这一次他上当了,导致他提前比如两年去买了房,增加了市场的需求,这是房价上涨的因素,那么两年后他就不用买房了,这就减少了两年后的市场需求,这是房价下降的因素。所以,从当时来看市场需求是增加了,但是从两年期间来看,市场需求不增不减。囤地囤房也是如此。在最初比如上半年,开发商将房子囤着、捂着不卖,造成供不应求,房价于是上涨。但是,过一段时间,比如到下半年,他还是要拿出来卖,所以,仅看上半年,市场上供应是减少了,但是,将第二期也就是下半年也包括进来看,下半年供应又增加了,这一年之内总供给并没减少。如果前半年供应减少会造成房价上涨,则下半年供应增加一定会造成房价下降。所以,动态地分析就会发现,开发商的一些伎俩并不是房价上涨的原因。

  友:许多人骂开发商,说他们获得了暴利,是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

  易:这一、两年骂的少了。以前几乎所有人将高房价归咎于开发商,这是没道理的。开发商只要合法合规去建房卖房,他将房价定多高都没错,更没罪。你嫌高了可以不买,大家都嫌高可以都不买,房价就一定会降下来。开发商之所以定价高,是因为有人买得起,有人愿意买。至于那些抬高房价的伎俩,前面说了,从动态分析是不起作用的,从静态分析也就是短期看,是起作用,但责任也主要在地方政府,因为有规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开工,一定时间内封顶、建好,政府的责任是监督、执行,如果政府不监督、不执行,就等于是纵容开发商囤地囤房。

  友:房产税也许可以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

  易:不会有很大作用,不要抱多大期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