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在分类标引中的运用


“0”在分类标引中的运用

1.“0”在类目标记中的作用。
    (1)表示理论、方法论属性的类目。
    (2)表示有关学科概况属性的类目。
    (3)表示属于通论属性的类目。
    (4)表示一般性问题(除O621外)。
    (5)自然科学各类的复分表。
    2.类目加“0”规则。
    (1)哲学、社会科学凡属上位类目,当仿专用复分表复分时,加0;凡属上下位类目采用同级编号者,该上位类不加0。
    (2)主表中的类目凡属上位类仿临近类目分时,在复分号前加0。如《中国陆军集团军战史》E271.019。
    (3)主表中的类目凡依据地区表、时代表或上位类复分后,还要复分、仿分时,要加0。如《南宋竹家具》 TS666.204.422《宋代竹家具》 TS666.204.402。(I2122/217依时代表分再依专用复分表时,不存在加0问题)。
    (4)主表中的类目凡仿一般性问题分时,应在仿分号前加0。如《金属复合材料的腐蚀与保护》 TB331.04。但主表中的类目按规定只允许仿一般性问题的个别子目分时,无须在仿分号前加0;一般性问题再仿一般性问题分时,无须加0;一般性问题的个别子目只允许仿另一个一般性问题的个别子目分时,无须加0。
    (5)凡越级仿分或复分应加0。如《法国言情小说》 I56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