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郭彩云至今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这一天,她告别了工作18年的西安中院,前往市信访接待中心报到。离别前,领导找她谈心:信访工作很辛苦,干得是“机关第一难”的活,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业性强、涉及群众多,处理难度大,出了力也不一定讨到好,你要有心理准备。郭彩云是一名共产党员,先后多次被评为“全省信访先进个人”、“西安市信访先进个人”、“市法院先进个人”、“市法院优秀审判长”、“市法院优秀党员”、“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这位年届知天命的的女法官响亮地说,再难的事也得有人干,我不会给咱中院丢人!
谁说女子不如男!在随后的一年零三个月里,在繁杂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郭彩云每天对着上访者讲得嗓子嘶哑;接访室太小,人多的时侯她只能站在楼道上与群众对话;每当被无理的缠访、闹访者辱骂纠缠时,她从来不急不躁。在这场体现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大考中,郭彩云明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为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以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信访工作,以热情、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诉求,以深厚感情和创新务实的作风解决实践问题,体现的是共产党人淡泊名利,公而忘私的精神和“替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情怀。
以人为本,大爱融通法理情
郭彩云在信访接待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对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诉信访案件,考虑上访人的家庭情况,在做好法律解释的同时,对来访人确有生活困难,给予一定救助即可息诉罢访的,向信访中心提出救助申请,积极争取,帮助上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体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心。
年近8旬的扶风人张升堂对法院判决的其子张海兵因公致残一案的结果不服,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原来,其子张海兵2006年在陕西富士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公致残,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病鉴定为9级伤残。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员裁决由富士特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37000余元。富士特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经法院两审审理,判决富士特公司一次性支付32000余元,已执行终结。但由于张海兵后来因病去世,张升堂认为其子去世与富士特公司在张海兵工伤期间未给予充分治疗有直接联系,对法院判决的数额低于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的数额一直耿耿于怀,自其子2008年去世后即多次到法院、政府上访,要求更改判决结果。
郭彩云仔细调阅了两审判决,对老人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使老人认识到法院对本案所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但当她看到充满失望的眼神,联想到老人丧子之痛,又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给予救济,郭彩云对老人充满了同情。于是,她主动向中心反映,建议给老人在法理之外、情理之中再给予一定的抚恤。后经中心办公会讨论,决定再给予张升堂5000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使其得到的经济补偿与劳动部门裁决数额大致相当,从而彻底化解了老人心中的疙瘩。当老人拿到救助款后时,激动得老泪纵横,连声感谢并当场写下息诉罢访承诺,表示再也不上访了。张升堂涉诉信访案的解决,打破了属地管理界限,有效发挥了救助金的积极作用。
也许,法律总给人以冷峻的印象。诚然,法官必须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不得掺杂个人的喜好及主观擅断;但是严格司法与怜贫恤老并不矛盾,两者最终都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司法程序有严格的受案范围、诉讼时间、证据要求等,有些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并不能通过一纸判决完全解决。郭彩云总结说,张升堂上访案中,老汉认为其子早逝与当时工伤有关,但并未进行法医鉴定;若再次进入司法诉讼,年近8旬的张老汉会因证据不足、申请再审超过时效等原因败诉甚至无法立案受理,这就要求我们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服务群众的原则出发,尽量为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综合寻找解决之道,使法院工作达到更好的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主动司法,巧化干戈为玉帛
对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或当事人不愿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要求政府部门出面解决的事项,郭彩云从不简单一推了之,而是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心情、疾苦,耐心细致地替来访群众分析原由,理顺思路,提出合理建议,及时为当事人“导访”;同时树立大局意识,利用集中接访、一条龙办公等有利平台,跨部门多方协调,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南区家属院15号楼居民解兴惠等4人于2010年6月中旬上访,反映白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开发商德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距离其住所仅十余米地方规划建造32层百米高的住宅楼,将严重影响上访人所在整栋楼住户的采光和通风等相邻权,上访人请求法院维护其权益。
郭彩云认真听取了上访人的意见后,意识到由于此事件重在防“患”于未然,且涉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又考虑到此事重大、涉及人数众多,需与政府多个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处理。于是她多次与市规划局、市城改办等行政机关驻信访中心办公室的接访人员一起座谈,分析研究案情,经过反复协调,并督促开发商就此事与光机所住户积极协商,维护住户合理权益,最终于2010年10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8号楼主楼楼位按照控规所批的楼位西移25米。信访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特意专程前来表示谢意。至此,基于郭彩云将“主动司法”的理念及“一条龙服务”的大局意识恰当的融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此信访案得以圆满解决,并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中,避免了一起复杂的涉法涉诉纠纷的发生。
一个人,只要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中遇到任何困难最终都能解决。郭彩云动情地说,老百姓的诉求,该办的一定要办,能马上办到的一定立即办,暂时办不了的一定要创造条件去办,不该办的一定要有个说法,让上访者满怀期待而来,满意高兴而归。
协调督办,倾心破解“执行难”
接访中,郭彩云发现群众反映个别区县法院在执行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对生效判决长期不执行、执行不力等。对此,她总是耐心听取来访人的详细陈述,具体的诉求,并审查相关材料及法律文书,及时电话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了解详情,答复来访人;对一些不懂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的来访人进行有效指引,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1999年8月,西安市某区人民法院以已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受理执行,后因查封物品涉嫌被盗,执行事宜一再耽搁。执行申请人鲁嘉彬为此在法院、公安局、被执行人单位之间奔波了11年无果,遂前来信访接待中心反映。郭彩云接到此情况后,首先对来访人进行诉讼指引,建议其申请恢复执行。后经认真研究案情,又发现该案执行法官工作调动,案卷查找不到。郭彩云积极与多方协调,跟踪督办,最终由该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自2010年7月份起,每月从被执行人的养老金中扣除一部分以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鲁嘉彬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感激地送来一面写有“予弱者以希望,得正义于人民”“锦旗表示谢意。
2011年5月中旬,高新生鲜城商铺部分业主反映,相关执行裁定书生效后,确认了执行异议人(信访人)对高新生鲜城商铺的经营权,但是在法院查封后,尚未交付执行异议人时,被相关判决中的申请执行人薛希宏撕毁封条并强占商铺,造成异议人无法落实到执行裁定书中权益。执行异议申请人前来上访,要求法院敦促非法占有人返还商铺。郭彩云接到此反映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包括信访人、生鲜城相关负责人等了解案件细节、斡旋调解,多次联系该区法院执行法官分析案情,设计解决方案。此案涉及人数较多,案情较复杂,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进一步协调中。
时光荏苒,岁月无痕。回首往事,郭彩云感慨万分:“信访工作让我亲身体会到民生之艰,深刻接受了群众观点和立场教育——任何时侯,群众的事忘不得,群众的诉求马虎不得,群众的心伤不得,群众的本色丢不得。“其言殷殷,其情切切。 (本刊记者 任小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