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三方支付商业版图
第三方支付牌照涉及的互联网支付、预付卡、POS收单、移动电话支付等七大类型中,目前央行已经在互联网支付、收单、预付卡等三个领域出台了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2011年5月和8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两次发放了27张和13张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的最后一天,央行第三批支付牌照下发,61家企业成为年末的幸运儿。目前得牌企业已有101家。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旗下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旗下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旗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位列其中。网络零售支付领域支付宝、财付通加速扩张,银联系亦表现生猛。央行拟规定互联网支付实名制,各地的预付卡企业成为新得牌主力。自2011年央行下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来,央行已经在支付领域下发了一系列的业务管理规定:《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
一、什么是第三方支付?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实现原理除了网上银行、电子信用卡等支付方式以外还有一种方式也可以相对降低网络支付的风险,那就是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支付模式及其支付流程,而这个第三方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诚信度。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本身。在进行网络支付时,信用卡号以及密码的披露只在持卡人和银行之间转移,降低了应通过商家转移而导致的风险。
同样当第三方是除了银行以外的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某个机构时,支付也通过第三方在持卡人或者客户和银行之间进行。持卡人首先和第三方以替代银行帐号的某种电子数据的形式(例如邮件)传递帐户信息,避免了持卡人将银行信息直接透露给商家,另外也可以不必登录不同的网上银行界面,而取而代之的是每次登录时,都能看到相对熟悉和简单的第三方机构的界面。
第三方机构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又签订有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是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中,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信用卡信息被窃。以B2C交易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二、 第三方支付行业分类
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迅速做大做强。
一类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三、第三方支付服务价值
提供成本优势
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
提供竞争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
提供创新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
四、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
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有PayPal(易趣公司产品)、支付宝(阿里巴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腾讯拍拍)、盛付通(盛大旗下)易宝支付(Yeepay)、快钱(99bill)、国付宝(Gopay)、百付宝(百度C2C)、物流宝(网达网旗下)、网易宝(网易旗下)、淘宝网,中国最大的C2C)、网银在线(chinabank)、环迅支付、汇付天下、汇聚支付(joinpay)、宝付(我的支付导航)。其中最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国家流行,后者是马云阿里巴巴旗下产品,据称,截止2009年7月,支付宝用户超过2亿。另外中国银联旗下银联电子支付也开始发力第三方支付,其实力不容小视。
五、第三方支付行业未来
安全性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比较快。
环境宽松
无数行业发展史表明,初期国家为了支持某行业的发展,总是给其提供宽松的环境,甚至对一些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的行为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有关部门就会插手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规范、监督与管理,以保证行业继续健康发展。
中国央行高官提出,“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缺乏规范约束的情况下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主要的运营形式,很明显高官的这句话就是向第三方支付行业传递一个明显的信号:要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治理了。
行业治理
第三方支付行业确实该治理,无序竞争使各家的利润不高甚至在亏损中经营,没有造血功能行业生命力就不强。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客户收取费用。但是由于竞争的残酷,为抢占更多的客户,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甚至不惜血本,将向客户的提成份额一降再降,优惠条件层出不穷,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很长时间一直在赔本赚吆喝。
网上银行
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残酷竞争外,原来第三方支付所依赖的银行也逐渐从幕布后走向前台,大有取代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势。当初,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时,银行认为第三方支付有利于为自己发展新业务,且不管这些支付企业怎么折腾,也都不会威胁到银行自身在这个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使得银行对于当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能够持一种比较开明宽容的态度。而最近银行好象对于网上支付的这块肥肉也产生了兴趣,目前,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已经在网上电子支付投入了很大力量,除此之外,中国央行批准的15家外资银行准许在中国开办网上银行,这无疑会在中国银行业开放之后对中国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造成致命冲击。
最后必须要提及的是第三方支付企业背后往往有外资、内资或知名电子商务网站等资金较为雄厚的投资者支撑,在当前为了占领地盘微利经营甚至亏本经营的时期,投资者的支持与否甚至能决定第三方支付能否生存下去,但当前大环境的投资趋冷将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
产业预期
根据如上分析,可知在不远的将来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会掀起一场整风与洗牌合二为一运动,在这场运动中,第三方支付企业肯定会有不少企业会消失(被兼并或倒闭),但留下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因为它受银行业的网上支付及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电子支付的夹击,除非国家规定电子商务平台不能有自身的支付平台,这样也许会给第三方支付留下发展的空间。
六、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虽然多数第三方支付试图确立自己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从所有这些第三方支付实际业务运行来看,支付中介服务实质上类似于结算业务。此外,在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同时平台上积聚了大量在途资金,表现出类似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是银行的专有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已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2、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在支付过程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还是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淀下来的在途资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一般商家的资金会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这部分在途资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第一,在途资金的不断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那么谁来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2)、在内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目前虚拟货币尚未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且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平台内部的资金流向,它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不明确。但目前虚拟货币的发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使用虚拟货币后,一旦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对接出现问题时,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人愿意为这种风险买单,也买不起。
(3)、《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七、第三方支付的优势
在缺乏有效信用体系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方式比较单一;以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方面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广泛存在等问题。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首先,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规避无法收到客户货款的风险,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工具。尤其为无法与银行网关建立接口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平台。
其次,对客户而言,不但可以规避无法收到货物的风险,而且货物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了保障,增强客户网上交易的信心。
第三,对银行而言,通过第三方平台银行可以扩展业务范畴,同时也节省了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网关接口的开发和维护费用。
可见,第三方支付模式有效的保障了交易各方的利益,为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与银行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微妙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关系比较微妙。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的可能,因此它的靠山银行绝对不会养虎为患。反过来说,第三方支付也为将来银行推出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扮演了排头兵冲锋陷阵的角色,使银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推出更容易一些,因此银行目前也不想做得太绝,把其扼杀在摇篮中,这有点卸磨杀驴之嫌。但还是那句话,在商场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
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目前看来不是很明显,但在不远的将来就会越来越明显,但如前所述,由于第三方支付在以前也为银行做了不少有益的事,马上翻脸扼杀第三方支付银行可能也有所顾忌,因此银行业为了避免同第三方支付企业撕破脸,就曾给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出一条出路,某银行行长就曾直言不讳的表示:“如果是C2C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就很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卖家众多、也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 但如果是B2C,一些大商户不见得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直接介入就可以了。”言下之意,第三方支付还是到C2C去发展吧。可是C2C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支付平台,这条路能走得通吗?
目前国内比较畅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即为支付宝,支付宝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开通手机缴费、煤气水电缴费等等,而这些不就是B2C么?而阿里巴巴公司旗下兼容B2B、B2C、C2C,顾名思义,唯有支付宝可以在中国行得通、走得远。
万亿市场
2010年上半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到4546亿元,环比增长33%,比去年同期增长89%。“交水电费还用去银行排队?用你们年轻人流行的话说,太out啦,我们现在都直接用电话缴费。”隔壁的边大妈跟记者聊天时冒出的“时尚”感觉让人刮目。的确,在我们的不经意间,生活方式逐渐发生着改变,这其中的影响因素,包括手机、包括网络、包括电子商务,甚至包括我们的支付手段[2]。改变背后的无限商机
网银市场火爆用E-mail来进行网上支付;打个电话报上信用卡号就能预订机票;用手机上网交水费、电费、游戏费……在中国人还没有完全适应从纸制货币进化到“塑胶货币”(信用卡)的今天,网络银行、手机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已经悄然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据易观国际8月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到4546亿元,环比增长33%,比去年同期增长89%。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受更多传统企业进军电子商务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年底前将轻松突破1万亿。
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始自2001年,当时最早的模式是网关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入门门槛低,价值有限,简单地做个网关软件,并不深入做行业。到2005年,新支付企业逐渐发展起来,呈现出一些新的模式,包括易宝模式、支付宝模式、财付通模式等。
支付宝、财付通模式,主要解决的是网购中的诚信问题,这个模式在中国目前来说非常有前途,它们承担了培养中国网民网上购物胆量的重任。而易宝主攻的方向就是行业客户,定位于“行业支付专家”,目前易宝主要关注航空、电信、保险、教育、行政缴费等。 虽然易宝和支付宝这两个模式定位不太一样,但是现在看来,两者都取得了相应的成绩。
“深耕”行业或将成为立身之本
经过了八九年的发展,第三方支付终于也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重视。9月1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持证上岗”才能继续从事支付业务,市场上一半的同类企业面临生死大限。
与此同时,8月份,央行推出的“超级网银”也已上线。“超级网银”被视为第三方支付的最大威胁,但业内人士指出,作为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其业务与银行业务的冲突并不明显,第三方支付企业最为核心的优势在于行业资源深厚,现在对行业资源进行深耕和提供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其立身之本。
以航空电子客票为例,我国航空机票销售是“航空公司直销加代理商分销”相结合的模式,100%的电子客票要求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全程电子化,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航空代理商都无法完全满足这三点,因而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支付体系是摆在众多航空公司和数家机票代理人面前的一大难题。
针对于此,易宝支付推出了常旅客支付、代理人专用支付、信用支付、呼叫中心、信用卡支付、供应链实时分账清算、退费票实时退款等航空业全程电子支付解决方案,现已得到包括中航信、海航、川航等在内的十几家航空公司级客户和近千家代理人的认可和使用。基金欲试水第三方支付“只要不断有新的行业形成电子化过程,那么肯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行业进入到电子支付行列。”余晨告诉记者,因此,电子支付不只是等于电子商务的支付,电子支付发展的最大的推动力是来自于这些行业的电子化。
中国内地基金业日前就开始悄然“引进”第三方支付,以推动销售渠道电子商务化的进程。基金业内专家表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介入,将改变基金行业过分倚重于传统渠道的状况,而支付结算“瓶颈”的突破,将大大提高基金公司开展网上直销的动力。
而基金业引进第三方支付,也有望为支付公司提供新的市场拓展空间。据了解,目前中国内地600多家支付清算组织中,约半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2009年,网上支付规模达5766亿元。而这个数字有望在2010年、2011年有望增长至1万亿元和2万亿元。
八、第三方支付相关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其中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在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客户知情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告知客户终止支付业务的原因、停止受理客户委托支付业务的时间、拟终止支付业务的后续安排等;对客户隐私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客户身份基本资讯的接收机构及其移交安排、销毁方式及其监督安排等;对客户选择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可供客户选择的、两个以上客户备付金退还方案等。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涉及其他支付机构的,还应当提交与所涉支付机构签订的客户身份基本资讯移交协定、客户备付金退还安排等证明文件。
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和收费标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支付机构可以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披露。
此外,支付机构调整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或收费标准的,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客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支付机构在实施新的支付业务收费专案或收费标准之前,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连续公示调整事项30日。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支付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上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内亏损或连续多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亏损超过其实缴货币资本的40%的,应当在下一会计年度的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等。[3]
优缺点
优点
(1) 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
(2) 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
(3) 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
(4) 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
缺点
(1) 这是一种虚拟支付层的支付模式,需要其它的“实际支付方式”完成实际支付层的操作
(2) 付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将暴露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将带给付款人相关风险;
(3) 第三方结算支付中介的法律地位缺乏规定,一旦该终结破产,消费者所购买的“电子货币”可能成了破产债权,无法得到保障
(4) 由于有大量资金寄存在支付平台账户内,而第三方平台非金融机构,所以有资金寄存的风险。
九、第三方支付2011年井喷
按照平台主体不同,电子支付可分为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平台主体的电子银行支付体系,以及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为主体的第三方支付体系。
网上银行是开展电子支付活动的主要渠道。自1997年我国出现第一家网上银行以来,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0年我国网上银行交易金额达到了520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9%。
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服务离柜业务率——去年,金融行业平均离柜业务率为45.02%,同比增长了5.65个百分点。
由于柜面替代率在未来几年还将不断上升,这将给一些区域性银行带来新一轮的机会。区域性银行可将电子银行建成虚拟的、独立运行的第二家银行,以打破国有大行的网点优势,并借此将市场扩大到全国。其实,国外早就有虚拟银行取得成功后再开办实体银行网点的先例。因此,实体与虚拟结合,将是银行业未来发展的更好模式。
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已有175家,比2009年的110家增加了近60%。
随着网上银行的迅速发展,且随着国内网络购物对于电子支付的强烈需求,以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为主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并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同比增长100.1%。
在业务创新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走在了前列。如第三方支付平台首先提供的担保交易解决了互联网中的支付信用瓶颈,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尤其在手机支付领域、线上与线下支付相结合等领域,第三方支付也出现了许多创新型的应用。
但多年以来,第三方支付一直未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2010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纳入了监管范围。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在即,这既可能淘汰一批实力较弱的支付公司,也为其中的强者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使其可获得合法的实体身份,正式迈入正规军的行列。
此外,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俗称“超级网银”)的上线,也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迎来了有利的发展契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出现改变了网银各自孤立运行的历史。从理论上讲,“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之后,客户只需开立一家银行的网上银行,就可操控其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该系统与原来的大小额清算系统是并行的,它是人民银行为了各个银行的网上银行更高效、准确、快捷的开展跨行业务而建立的支撑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初衷并非争夺支付市场,而是解决银行之间的清算问题。在支付产业链内,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当于底层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可以使得第三方支付更加便利地与银行连接,可以省去许多基础性的、繁琐的技术工作,其速度的提升也会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支付业务。
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利于其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今后他们可将重点放在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上,以便对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十、世界著名第三方支付目录
支付宝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由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在2004年12月创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支付宝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
支付宝提出的建立信任,化繁为简,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深得人心。在六年不到的时间内,为电子商务各个领域的用户创造了丰富的价值,成长为全球最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之一。截止到2010年12月,支付宝注册用户突破5.5亿,日交易额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日交易笔数达到850万笔。
支付宝创新的产品技术、独特的理念及庞大的用户群吸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商家主动选择支付宝作为其在线支付体系。
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这些商家在享受支付宝服务的同时,还是拥有了一个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
支付宝以稳健的作风、先进的技术、敏锐的市场预见能力及极大的社会责任感,赢得了银行等合作伙伴的认同。目前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以及中国邮政、VISA国际组织等各大机构均与支付宝建立了深入的战略合作,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
财付通
财付通是腾讯公司于2005年9月正式推出专业在线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在线支付服务。
财付通构建全新的综合支付平台,业务覆盖B2B、B2C和C2C各领域,提供卓越的网上支付及清算服务。针对个人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包括在线充值、提现、支付、交易管理等丰富功能;针对企业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极富特色的QQ营销资源支持。
财付通先后荣膺2006年电子支付平台十佳奖、2006年最佳便捷支付奖、2006年中国电子支付最具增长潜力平台奖和2007年最具竞争力电子支付企业奖等奖项,并于2007年首创获得“国家电子商务专项基金”资金支持。
Moneybooker
2003年2月5日,MB成为世界上第一家被政府官方所认可的电子银行。它还是英国电子货币协会EMA的14个成员之一。目前广泛地被赚钱公司列为仅次于e-gold的主要付款形式!更重要的是这家电子银行里的外汇是可以转到我们国内银行帐户里的!
Moneybookers是一家极具有竞争力的网络电子银行,它诞生于2002年4月,是英国伦敦Gatcombe Park风险投资公司的子公司之一。MB的执行董事长Benjamin Kullmann也是这家投资公司的执行董事。旗下还有著名的体育赌博网站GAMEBOOK(即人们熟悉的GB)。Gatcombe Park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拥有36.61%股份)瑞士Beisheim公司是欧洲最著名的新经济投资公司,拥有欧洲37%体育在线媒体。
十一、第三方支付的存在问题
在行业发展期间,第三方支付逐渐暴露出以下的问题,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1、风险问题
在电子支付流程中,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滞留即出现所谓的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先代收买家的款项,然后付款给卖家,这实际已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它们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因此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2、电子支付经营资格的认知、保护和发展问题
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因此。对于那些从事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如何赢利,更重要的是能否拿到将要发出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3、业务革新问题
因为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了金融业务扩展和金融增值服务,其业务范围必须要明确并且要大胆推行革新。到目前为止,全球拥有手机的人多于拥有电脑的人,相对于单纯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领域将有更大的作为。所以第三方支付能否趁此机遇改进自己的业务模式,将决定第三方支付最终能否走出困境,获得发展。
4、恶性竞争问题
电子支付行业存在损害支付服务甚至给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冲击的恶意竞争的问题。目前,国内的专业电子支付公司已经超过40家,而且多数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采用纯技术网关接入服务,这种支付网关模式容易造成市场严重同质化,也挑起了支付公司之间激烈的价格战。由此直接导致了这一行业“利润削减快过市场增长”,在中国,惯用的价格营销策略让电子支付行业吞下了利润被摊薄的苦果。
5、法律、法规支持问题
在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同时,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和交易公开性的角度看,我国必须考虑建立一些标准,为工商管理、税收管理和政府的行业管理作技术上和政策上的准备。如何规范电子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维护广大商户和用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我国电子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法规的颁布,将一定程度解决这个问题。
十二、第三方支付牌照
央行发放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称《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要求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者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
背景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而2011年9月1日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其中,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49.56%。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需符合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颁发情况
2011年5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刚刚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共颁给27家单位,其中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悉数获得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今日公布的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名单,总计为27家单位获得。
央行现已发放101张支付牌照 仍有百家企业等牌
2012年01月04日 新京报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获得“许可证”,央行现已发放101张
本报讯 (记者 苏曼丽) 昨天下午,第三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许可证”,至此央行共发放101张第三方支付牌照。
此前,2011年5月26日和8月31日,已经发放了两批共4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此次发放的第三批牌照数量远超前两批。最引人注意的是,在前两轮落选的三大运营商悉数入围。昨天央行发放的61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天翼电子商务(电商频道)有限公司、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商的子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其中,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第三方牌照业务类型为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中国移动为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有效期均为5年。
此外,此次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以地方性企业为主,其中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也获得预付卡发行和受理牌照。此外还不乏一些新兴支付手段,上海的指付通作为国内唯一一家指纹支付运营商名列其中。
按照央行去年6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去年9月1日前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关业务。而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4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交了申请,尚有百余家企业坐等牌照。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表示,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核越来越严格,日后发牌的趋势将会适量减少、时间拉长、审批紧。
■ 资料
第三方支付
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买方收到货物确认后,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上。
春节前后或发放第4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2年01月06日 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的最后一天,央行第三批支付牌照下发,61家企业成为年末的幸运儿。
迄今为止,支付牌照已发出101张,在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企业多数已得牌后,各地的预付卡企业成为新的得牌主力。同时,发力移动支付、追求多业态交叉融合成为得牌企业们的新竞争手法。
春节前后还要再发牌?
第三批牌照名单中出现了几颗“沧海遗珠”。首先是首信易支付,这家支付平台诞生于1999年,与上海的环讯支付并称“北首信、南环讯”的中国支付业开山者,此前两批出人意料地落选。不过,首信第三批得牌早有呼声,毕竟此前老牌支付企业都已过关。且去年11月底,苹果中国App Store改用人民币支付,其背后的支付网关即为首信提供,被视为其即将得牌的先兆。
此外,呼声极高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在接连错过两度之后,终于直接获得了支付牌照。此前,三大运营商中仅有中移动与中国银联的合资公司联动优势于第二批得牌。而这次的发牌名单上,中国移动(微博)旗下中移电子商务(电商频道)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微博)旗下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微博)旗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三大电信运营商旗下支付公司均获得了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两项许可,其中,天翼电子商务、联通沃易付还获得了固定电话支付许可。
相比前两批,第三波发牌中预付卡牌照的占比权重明显提升。61家得牌者中,预付卡企业占了34席。如这一批次上海地区20家得牌企业中,有12家是预付卡企业。
预付卡许可的大量放出使得多数闻名在外的“遗珠”终获牌照。如上海百联旗下发行“联华OK卡”的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发行“杉德卡”的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超市集团的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今均榜上有名。
一位支付业人士说,第三批牌照大扩军及预付卡军团崛起的原因是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通常更强调全国覆盖性且门槛较高,此前规模、资历够格的企业基本都已得牌,而预付卡的技术性门槛不高也更适合区域性运营。
去年5月和8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两次发放了27张和13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加上第三波,目前得牌企业已有101家。
尚未得牌的企业或许还有机会。有消息人士称,在春节前后可能还会有第四批牌照发放。
耕耘“移动支付”
牌照发出,百舸争流,在牌照资源本身已不算稀缺的情况下,如何突出新的竞争优势,显得更为重要。
新竞争态势包括了新业态的开垦,如移动支付正是眼下支付行业最热的新“耕地”。
一个月来,多家先期得牌支付企业先后公布移动支付策略。如汇付天下透露,首期计划投入1亿元布局移动支付领域,预期2012年公司移动支付将实现1000亿元交易规模,并成为了京东移动端APP的独家支付方案合作商。
快钱也在推进其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快+”,手机支付产品“快刷”也已开始进入商用的筹备阶段。这款外接设备可以插入任何智能移动终端的音频口,借助先关APP的配合,使得智能终端成为可以刷卡的移动POS机。
快钱CEO关国光说,随着传感技术应用的丰富,智能移动终端将比任何人都更熟悉使用者个人资料和消费习惯,移动支付市场将有惊人的前景。
通过移动支付等新领域开拓规模之外,国内企业还在追逐更多提升毛利的机会。如快钱目前已切入外贸B2C领域,这一领域中的手续费率可高于国内近10倍。汇付也正着力继续推进基金网上销售等理财产品市场,一年内其理财平台获得了100万用户。
争取新的政策红利也成为竞争方式之一。近日,快钱成为首批进入上海市“2012年增值税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此,大量的快钱客户也将因为此次税改而间接受益:在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将快钱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作为进项税抵扣,从而进一步降低成本。
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企业名单
1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 |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 3 | 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5 |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6 |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7 |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 |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
9 |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10 | 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1 | 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 | 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
13 |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4 |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 15 |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
17 | 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18 | 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9 | 渤海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21 |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2 |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3 |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4 | 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6 | 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7 | 深圳市壹卡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8 |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29 | 杭州银通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 |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1 | 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2 |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
33 | 证联融通电子有限公司 | 34 | 上海得仕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35 | 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 36 | 中付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37 | 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38 | 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 39 |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 40 | 上海富友金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1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2 | 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3 | 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4 | 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5 | 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 | 46 | 江苏瑞祥商务有限公司 | 47 | 武汉市金源信企业服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48 | 广东银结通电子支付结算有限公司 |
49 | 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 | 50 | 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1 | 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 | 52 | 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53 | 山西万卡德商务有限公司 | 54 | 哈尔滨轮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5 | 浙江商盟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56 | 安徽华夏通支付有限公司 |
57 | 河南汇银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8 | 贵州汇联通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59 | 大连中鼎资讯有限公司 | 60 | 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
61 | 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62 | 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63 | 上海电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4 | 广州易联商务有限公司 |
65 | 北京海科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6 | 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7 | 中联信(福建)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8 | 深圳市网购科技有限公司 |
69 | 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0 | 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 71 | 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2 | 深圳市泰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73 | 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4 | 广州市易票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75 | 北京资和信通联科技有限公司 | 76 | 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77 | 上海融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78 |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 79 |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80 | 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81 |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82 |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83 | 安易联融(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4 | 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85 | 上海付费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86 | 北京首采联合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 | 北京中欣银宝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88 | 上海都市旅游卡发展有限公司 |
89 |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90 | 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91 | 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 | 92 |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3 |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 | 上海宜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95 | 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 | 96 | 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7 | 上海纽斯达科技有限公司 | 98 | 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9 | 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
101 | 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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