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城里办不了农村的案子”


       据了解 在区公安局大寺派出所里,有一名检察官定期在此办公。
走进检察官办公室,“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两行烫金大字赫然映入眼帘,检察室的相关职能张贴在墙壁上,取证引导、化解矛盾、控告申诉等职能标示清楚明了,是广西检察机关首个派驻公安派出所的检察室,加强了对乡镇案件的监督,拉近了检察院、公安民警与群众的距离。”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戉说。
“坐在城里办不了农村的案子”  
答复。你说是 气不气人啊,大家评评理啊。


提出意见,提高报捕案件质量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检察官进驻派出所无疑是一次全新的合作。大寺派出所所长陆兴旺认为:“成立检察官工作办公室,是公检两家携手探索出的创新举措,可防止办案民警出现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执法水平,也可有效协助公安机关在基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驻所检察官在审查中,一旦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将提出纠正意见,侦查机关收到意见后将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7月12日,检察官在检查大寺派出所受理的案件材料时,发现在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盗窃助力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派出所没有立案。驻所检察官遂向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主办民警认为助力车价值低,故不予立案侦查。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属吸毒人员,继续作案的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建议对助力车进行价值鉴定并立案侦查。派出所经过核实调查后于7月7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陆兴旺表示,派出所将与驻所检察官主动沟通,形成“寓监督于协作、以配合促公正”的良性互动监督局面:定期通报受案、立案、不立案、已立案案件侦办及监外罪犯执行情况;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过程中及时与检察官会商,以听取建议;派出所移送的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及亲属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移交检察机关前,驻所检察官需配合派出所先行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