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可期望多赢的改革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期。消息一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出现了不同的诉求。笔者认为,这是一项可期望多赢的改革。

  一、有利于深化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的确,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让有车一族欣喜,却让收费者不爽。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受损方”还是“受益方”,这次免费通行并不是政府为了某种短期目标的应急之举,或出台的一项新的惠民举措,也不是没有清晰方向的盲目尝试。众所周知,我国交通运输业的体制机制在改革上还没有出现“先行”的行动与影响。因此,这次免费通行可视为体制机制改革的信号,是高速公路发展必由之路的一个新开始,是构建新型多赢关系的突破性改革,属于我国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的新内容与新方向。

  二、有利于优化交通运输业资源配置。高速公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与功能,这种性质,是世界公认的。也就是说,无论高速公路选择何种投融资方式修建与管理,它的某些性质与功能是难以改变或必须保持的。比如,高速公路的收费者,并不是高速公路的所有者,而是管理者,也即不存在“谁建设谁所有”的关系。因此,实行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这既是惠民之举,也是提高通行效率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当然,就目前来说,惠民的意义与影响更加直观和实在。

  三、有利于推进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式转变。我国高速公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现在正在由大建设转向大管理大服务的时代。这也是转变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与趋势。交通先行,应将“建设先行”与“行业管理服务和转变发展方式先行”并举。只有这样,才能把先行的地位和影响坚持好和发挥好。首先,随着高速公路收费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收费时间的到期,此后并不是转换收费主体或撤销收费那么简单,而是要以一种新的方式管理使用高速公路,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的各种功能。其次,与节假日免费通行相适应的是管理服务要跟上和加强,确保顺畅通行、文明通行、平安通行和绿色通行,这同时也是对管理和服务的一种考验。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免费通行,不仅要体现民生,同时也要保障民权。这关系到使用者无偿获得利益与便利,而收费权拥有者合法利益受损的关系,一方面要顺应潮流与民意,大胆改革和持续推进,另一方面必须根据市场规则与国家法律严肃进行,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要防止因干预而出现“你占便宜我吃亏”的关系与行为。经验告诉我们,现代社会改革,需要高度重视系统设计。惟其如此,打破与新建才能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