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类调控”的政策建议具有可行性


房地产“分类调控”的政策建议具有可行性

卫祥云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8768/m2。环比9月上涨0.17%。这是自6月止跌后连续第5个月环比上涨。

 

“十八大”期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回答记者何时会放松房地产政策调控时说:“房地产调控政策暂时不会放松”。言外之意,在目前房价继续上涨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放松。而等到房产价格不再上涨时,则存在放松调控政策的可能性,或者会调整目前的限购、限贷政策。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要实行分类,现在完全统一的政策是不行的。”他认为,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要分三类实行。

 

首先,对于保障性住房,可实行限价限购政策。  其价格由政府定,谁能买由政府定,没有资格的不能买。因为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责,就是负责为本地居民提供保障性住房,实行限价限购政策是有道理的。

 

其次,对于普通住房可实行控价控购政策。比如面积控制在6070 m2以上、100 m2以下;价格控制在10年到15年或20年收入能够购买一套的水平。并指出控制普通住房价格的手段有二:一是控制土地价格,对普通住房的地价有一定约束;二是通过税收调节,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如果当地政府的财力条件允许,可以把房价控制在10年收入能买一套的水平。对于普通商品房,政府除了控价,对购买也要控制,不是所有人都能买普通住房。当然,对于没有户口的人,纳税达到一定年限后也可以买。

 

第三,对于高档住房则应该放开价格、放开购买,即实行放价放购政策。同时要采取两项税收政策,一是停止房产税改革试点;二是在高档住房的交易环节征收消费税,在现行消费税中增加一个住房消费税目,由地方政府征收。因此,许会长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由限购限贷调整为分类实行后,住房销量会增加,并将同时拉动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即在政府不增加资源投入的情况下,既能使现有的资源得到更好更合理的配置、还可筹集到更多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并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

 

许会长的政策建议,与我在年初提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建议(见价值中国网201246日专栏文章)”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其分析和建议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关心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人士和读者如果感兴趣可通过阅读比较发表高见。

 

201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