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医药分开


  去年底的时候大家似乎达成共识,我们把医改做成了药改,今年似乎颇有“拨乱反正”之势,自年初陈竺部长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废除“以药补医”的要求之后,无论是以浙江省为典型、全国掀起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还是以北京、深圳为代表的三级大医院改革,都以此为着力点集中攻关。

  更令人惊喜的是,大家都还不约而同地拐到了正确的方向上:即不是一味地依靠财政来补偿药品加成收入的损失,而是开始探索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试图去拨动原已扭曲的医药价值链条。这在今年5月中下旬的时候,甚至让人对整盘医改都产生了乐观情绪。

  6月26日,“微观医改”等朋友在微博上发起主题是“医院改革与药品流通”的讨论,我定神想了想,觉得前景并非那么光明,就在讨论中说出了自己的疑虑——去年我们把医改做成了药改,今年算是回归了吗?目前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各地纷纷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弥补药品收入损失。但是调价远不可能到位,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改革仍未摆脱行政主导的大框架,方向不对,甚至连探路的意义都没有。请教各位如何看?

  不言而喻我的想法是偏悲观的。紧跟着去了在杭州召开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会议。受专家和同行(他在新浪微博上,@ GuyverXCyborg)的启发,重新思考定位这一轮改革的意义:医药分开本身当然搞不彻底,比如医生凭处方权拿到的暗扣就根除不了,但是哪怕就只有给医院的那部分明折被摆到桌面上来,如何分配的问题都会触及公立医院现行体制的一系列弊端,引发进一步改革的可能性。

  上述设想有一个必要不充分条件,就是医保的总额预付。而其奏效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医院和医生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一系列约束之下,医生并无动力牺牲自己的回扣以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但医院方面则不完全如此,而表现出两种矛盾的倾向。一种是和医生趋同,不愿意控费;另一方面则因为医保总额预付的存在,及其背后有关医保定点资格授予、医院等级评选、医院领导考核等诸多行政手段的压力,对上负责的医院管理层必然会听命于此,因而产生控费的动机。

  而这种动机和医生的诉求必然产生矛盾,原来医生的创收很简单:就是多开药,然后从医药代表那里拿回扣。现在医院为了医保总额控制达标,要限制医生开药,对医生而言,一是收入与开药量的直接关联被打破,账面工资之外的收入部分变得很不确定;二是未来能拿到多少,将更大程度地取决于医院管理层,包括考核办法乃至人际关系等,总之医院的分配并不一定能(往往是不能)保证自己原先的水平,矛盾以及改革的可能性都潜藏于此。

  这样一来就产生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对医院管理的挑战,即院方应该逼医生交出多少才能应付总额预付?医生交出来的这部分地下收入又该如何在台面上分配?——在有关政策(比如全部收入中用于收入分配的比例等)的约束下,公立医院没有分配自主权,这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这里又进而提出了“怎么样”的问题,而且这后一问题基本上会因为太过棘手而无解,从而更进一步证明这一改革路径之艰难。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上述局面的形成有赖于医保的强势,但对于目前占绝对主导的公立医院体系而言,医保的威力并不完全来自于它是支付方,还来自于医保管理指标背后的行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作为市场化手段的医保要发挥作用,还不得不依赖行政力量。这大概也可算是一种中国特色了。

  综上所述,我对现在的破除以药养医改革又有些悲观。本来杭州会议之后,我认同了各地现行改革的意义。但摆在面前的严峻问题是:改下去必将碰到那么多棘手的问题,院长还会坚持推行改革吗?下一步的动力在哪里?

  如果这个问题无解的话,也许就是为了启示我们:新医改必须拐上最彻底、最根本的道路,放开医疗服务市场,矫正医药价值链条,而任何拖延、苟且、折衷、权宜的改革都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