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21世纪农村教育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发布了《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省市就针对农村生源的变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这也被称为“撤点并校”。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第十三条提到,“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布局调整要与危房改造、规范学制、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等统筹规划。调整后的校舍等资产要保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有需要又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寄宿制学校。”这被舆论解读为此后农村大规模“撤点并校”的政策依据。
本来,根据生源的变化,调整学校的布局,是十分正常的,也有其必要性,这有利于教育资源的整合,同时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国务院的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按照这一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是必须因地制宜的,而且,也明确提到,“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但遗憾的是,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不少地方“断章取义”,存在“一哄而上”,盲目撤点并校的问题。
今年9月,针对过去10多年来撤点并校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撤点并校所带来的严重问题,具体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这是十分务实的态度。然而,这是一个被舆论广泛认为“迟到”的意见,面对一半小学已经被撤并掉的现实,再出台意见修补撤点并校的“后遗症”,效果如何还难说,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已经改变了很多农村学生的命运。
一项好的政策,为何会被“曲解”、“走偏”?这值得深思。总体看来,我国教育政策的制订、执行,目前普遍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模糊。由于我国各地的教育情况十分复杂,因此教育政策的执行,需要因地制宜,可是,这不意味着把权限全部交给地方,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必须由中央政府明确,这才能将中央政策和地方情况有效结合,也有利于中央检查、督促地方执行政策。
像撤点并校政策,中央政府允许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学校布局的政策是合理的,但要避免地方政府借撤点并校,一味减少学校、教学点,以此减少自身对教育的投入,应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离开学生家庭的距离,不得超过多少距离,学生徒步上学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分钟,必须撤点重新布局的学校超过多少距离必须配备校车等等,只有有这一明确的限制,才能避免地方政府由“因地制宜”变为“一哄而上”。事实上,今年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意见,就是在这方面进行了“规范”。如果早在2001年的意见中,就有这些明确的规范,目前发生的撤点并校的问题或可以避免。
类似的还有异地高考政策,目前我国采取的办法,还是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异地高考门槛。因地制宜是必要的,但是,在异地高考矛盾不突出的地区,比如山东、黑龙江等,这一问题还不大,而在矛盾比较突出的北京、上海等地区,如果把设置门槛的权限,全部交给地方,地方政府完全有可能在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高考利益的冲突下——这些地区流入人口多,高考竞争并不激烈——设置很高的异地高考门槛,结果是量大面广的随迁子女无法享有异地高考政策。
其二,教育决策缺乏民主程序。如果各地在教育决策中,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将民意纳入决策的过程和机制,就撤不撤、怎么撤、撤之后的交通、求学问题怎么解决等进行深入讨论,那么,因地制宜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可是,地方政府在制订教育政策时,往往却是由行政单方面主导、拍板,根本不听取民众意见,纵使居民反对,也强势推进,告诉家长什么时候撤、撤之后到哪里上学,至于交通问题则是家长自己的事。在撤点并校中,一些地方就曾出现“强制撤并”。目前撤点并校问题突出的地方、学校,当初的撤并其实都遭到老百姓的强烈反对,甚至有的还被媒体曝光,有的家长以在原办学点自行聘请老师上课的方式来反对撤点并校,但老百姓的反对没有让政府部门放缓撤点并校的脚步,于是当初大家反对的意见,比如,会增加学生的上学成本,会增加交通安全隐患,会加大家庭的负担,会导致学生辍学,城镇学校大班化更严重等等,不幸地一一变为现实,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校车安全事故,几乎全部与撤点并校有关。这不是老百姓有先见之明,只要稍微站在学生角度思考,就不难预料到这些问题的发生。
对此,国务院在2009年,明确要求各地在撤点并校时,必须听取老百姓意见;2010年我国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专门提到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包括纲要本身的制订,就先后两轮公开听取意见——但是,不容乐观的现实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是按照原有的思维,继续主导教育决策,完全从利益角度,来规划教育的发展。
从撤点并校的问题反思教育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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