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体与利益格局:分析中国旅游“怪现状”的重要视角


 

  行为主体与利益格局:分析中国旅游“怪现状”的重要视角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因此,看待上述现象时,应清楚认识外因,但更应正确把握内因。仍以门票价格无序上涨问题为例进行分析,中央政府采取了诸如召开听证会、提前公布、限期整顿等规制手段,但是仍无法解决问题:地方景区寻找各种涨价借口、采取各种措施逃避规制,甚至无视相关规定“顶风作案”。要想找到其根源,仅停留在认识旅游消费刚性、调节产品供求关系、改革管理体制、摆脱“门票经济”的传统经营模式是不够的,甚至是表面的,应从行为主体方面寻求深层次的原因。

    “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9]利益支配着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一定的经济关系必然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关系。对复杂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社会生活及其关系进行利益分析,是洞察社会历史奥秘的重要方法[10]。目前,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是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中的三大力量。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发育不完善,在旅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市场主体逐步壮大,但核心景区的企业化程度仍然不高,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政府意志的体现;政府作为旅游资源所有权的代理人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旅游经济发展占据独特的重要位,突出地体现在各地旅游发展的政府主导战略中。在上文提到的核心景区尤其是遗产类景区(如山西平遥古城、曲阜“三孔”)的利益群体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那就是对景区行使直接管理权的地方政府。在这一利益关系中,景区成为地方政府实现自身利益工具。正像荔波县斥巨资申报遗产那样,核心景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经济利益与个人政绩有机结合的追求,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去规划、建设、营销景区,其目的在于景区投入运营或遗产申报成功后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政治聚焦效应。于是,各地的景区门票无序涨价也就在所难免。由此可见,行为主体与利益格局是认识中国旅游经济现象的重要逻辑起点。

   (来源:李庆雷,杨春和. 地方政府竞争:理解中国旅游经济现象的重要视角[J].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281:78-84;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旅游管理》2012年第7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