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会像数学一样,单靠专家领袖们理性和智慧从几条公理或定理、思想、论断中挑几样扔给中国民众,法治社会就可以构建出来。普通民众不需要思考、选择、投票,他们只能接受,这和占领军有什么区别?扔给我们的无论多么美妙、纯粹的名词,它只是纪律,给羊群预先建立的行为规则。自由不是服从。法律需要理性,理性的个人才能建立起理性的社会,一群愚昧无知的人是无法建立起法治社会的。是通过长期的研究、深思和经验而实现的一门生活技能,它是与外语、驾驶一样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不可或缺的技能。
法律的理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它不会是因为一个生命的诞生而天然带来,后天社会环境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它需要人有灵魂、有情感、有人性,与神建立起联系,有善恶之分,更需要后天的教育、训练、参与社会活动才能得来。对于人类个体来说,理性必须被给予、被思考、被实践、被试错,它才会成熟。通过个体理性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理性才能得到发展。它不仅需要在教科书上学一些逻辑规则,而且需要把自己的人生经验放到逻辑架构中进行熔化、冷却、提纯、整合才能百炼成钢。理性更是一种实践能力,它不仅仅是一个英明的决策,也不能脱离实践行动的检验。它是一种受训练的思考方式,每个社会成员通过这种能力来与社会发生联系,借助社会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借助社会力量实现个人梦想。个体能力的提高势必带来民族整体能力的提高。一个法治社会的形成,必须借助于整个民族漫长的历史,的矢志不渝才参能总结出来法治国家的完美法律体系。而以某种理想、思想、照搬、断章取义而来的成文法本身就是祸害,它的强行推广只能不公正地对待很多人。将很多人的生活推向动荡的深渊之中。